加入日期: | 2020.0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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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03 |
地 区: | 山东省 |
内 容: | **省***临港区昊宇石材厂建筑用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采购人:***自然**和规划局临港经济开发区分局地址:****临港经济开发区中兴企业商务发展中心**楼****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大宇建设项目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地址:**省省*** |
关键词: | 石材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山东省临沂市临港区昊宇石材厂建筑用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 | 1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供应商;3、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乙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类似项目施工经验,配备专业技术队伍;具备良好的信用信誉和质量保证;4、拟承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水工环或地质专业中级工程师,并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证明;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磋商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 63.5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