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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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15 |
招标代理: | 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上海市 |
关键词: | 烟草 |
1. 招标内容: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最高投标限价 |
隐形喷码机 |
13台 |
91万元 |
2. 供货期: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30日历天。
1. 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 投标人与潜在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利益关系,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披露的单位负责人***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
7. 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8. 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采购活动时,可委托他人参加,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 本项目不得转包和分包;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①投标人的经营情况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生变更的,以书面形式及时告知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变更内容未违背招标文件要求。
②不同投标单位间的投标文件编制人、投标事宜办理人、项目管理成员不相同。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1. 企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3. 本单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文件起售日);
4. 资格要求里提到的相关证明文件;
注:以上资料一律采用A4规格纸张,所有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留存。
招标人: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201199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E-mail:chenyj@sois.sh.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