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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曲县人民检察院远程提讯视频会议系统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06.21 标签: 山西省招标 视频会议系统招标 
招标编号:HQCG-2020-JZ006_2
加入日期:2020.06.21
截止日期:2020.06.28
地 区:山西省
内 容: 根据《中华人民**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国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第**号令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规范性文件规定,***政府采购中心受***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项目名称:***人民检察院远程提讯视频会议
关键词: 视频会议系统
 
招标公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第74号令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县规范性文件规定,河曲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河曲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项目名称:河曲县人民检察院远程提讯视频会议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QCG-2020-JZ006-2

    三、采购内容:

    1、本次采购共一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以对其进行报价,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包号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

备注

1

1

检察院终端

1

600000.00

 

2

检察院摄像机

1

3

检察院VRS系列数字同步刻录机

1

4

检察院实物展台

2

5

检察院打印机

2

6

看守所终端

1

7

看守所摄像机

1

8

看守所手写指纹签字版

1

9

看守所时间温湿度屏

1

    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注:要求谈判人的谈判报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否则视为无效谈判处理。

    2、采购范围: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内

    4、交货地点:河曲县人民检察院

    四、谈判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视频会议系统软件、硬件相关厂家代理权限或者资质

    3、单位负责人***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c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法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6、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报价。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报价。

    五、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获取时间:2020年6月22日至2020年6月24日(北京时间8:30-11:30,14:30-17:3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河曲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421室。

    3、未按要求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文件处理。

    六、获取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2、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经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18个月内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缴纳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

    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或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加盖谈判人公章),信用信息查询的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9、第四条资格条件中第2项要求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注:获取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式两份及联系方式(包括谈判人名称、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2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谈判人应于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河曲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开标室。

    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6月28日上午9时00分。

    地点:河曲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开标室。

    九、谈判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曲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河曲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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