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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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10 |
招标代理: | 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福建省 |
关键词: | 公园 勘察 设计 |
1. 招标条件
泉州市洛江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的编号为泉建招字[2020]054号的阳江新城公园一期工程勘察、设计已由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以区政府2019年第三次用地联席会议纪要([2019]27号)、阳江新城水系建设专题会议纪要([2019]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泉州市洛江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阳江新城公园一期工程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洛江区双阳街道阳江片区;
2.3.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约54047平方米,其中水域面积为17922平方米,陆地面积为3612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排洪渠工程、景观绿化等工程,具体面积以招标人提供的红线图为准。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48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4500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包括岩土勘察)、方案设计(含评审费用)、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暨工程可行性研究评审报批文件及评审费用)、概算(含概算评审报批文件)、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及后续设计服务等,并配合业主办理立项等相关报批工作。
2.5.2.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排洪渠工程、给排水、电气、管线综合、景观绿化等工程的勘察及设计;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以上设计内容所有专业工程。
2.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2020 年 10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12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2)勘察资质要求: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备注: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应在我省设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2018年10月1日起,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不得参与工程勘察项目的投标。具体内容按《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号)的要求执行。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号)规定:在福建省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并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2018年10月1日起,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不得参与工程勘察项目的投标。2018年10月1日前,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省外工程勘察单位,应与我省具有计量认证土工试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后,方可参加投标,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
3.2.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个);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
3.4.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6 月 19 日至2020年 6 月 23 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 12 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00之前提交;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应由投标人注册地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并保证其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且现场须提交银行保函的原件(不用另外密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2万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 7 月 10 日 10 时 00 分,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东海大厦A幢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络地址:***
投标人应到开标现场进行签到及解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地址:***
7.2. 疫情防控期间,根据省住建厅通知,本项目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
7.4.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技术文件,其他技术文件。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4500万元(最终按经审核的最高控制价进行调整),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112.9961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泉州市洛江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地址:***
电话: 13514023928 ,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地址:***
电话: 18698362193 ,传真:***
联系人***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一: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泉州广场支行 ;
帐户名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
帐 号: 152710152200001448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二:
开户银行: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鲤城支行 ;
帐户名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
帐 号: 0000008140501012 。
交易中心名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