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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百神庙镇2020年度第一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郑圩村长屋组、郑圩组、袁庄组通户路硬化工程舒城县百神庙镇2020年度第一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郑圩村长屋组、郑圩组、袁庄组通户路硬化工程

信息发布日期:2020.06.19 标签: 安徽省招标 六安市招标 水库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20.06.19
截止日期:2020.06.23
地 区:六安市
内 容: 发包公告 项目编号 DCZB****-**-** 发布日期 ****年*月**日 一、发包条件 ***百神庙镇****年度第一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郑圩村长屋组、郑圩组、袁庄组通户路硬化工程已具备发包条件,根据《***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六政[****]*
关键词: 水库 路
 
招标公告正文

发包公告

项目编号

DCZB2020-06-20

发布日期

2020年6月19日

一、发包条件

舒城县百神庙镇2020年度第一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郑圩村长屋组、郑圩组、袁庄组通户路硬化工程已具备发包条件,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六政[2018]49号)和《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工程及抢险救灾等应急工程发包管理工作的通知》舒政办[2019]15号的要求,对该项目按简易操作办法发包。

二、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1、工程名称

舒城县百神庙镇2020年度第一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郑圩村长屋组、郑圩组、袁庄组通户路硬化工程

2、发包人

舒城县百神庙镇人民政府

3、资金来源

政府资金 

4、工程实施地点

舒城县百神庙镇郑圩村境内

5、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舒移中心〔2020〕65号

6、建设规模

控制价为241350.76元。

7、计划工期

30日历天

8、发包范围

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有关说明。

9、发包方式

固定价随机摇号

10、标段划分:

本次共划分1个标段。

11、质量标准

合格

三、预承包人资格要求

1、预承包人资质、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预承包人不得有限制承包的处罚。(限已加入舒城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建设工程诚信及抢险救灾应急企业名录库的企业)

2、拟派项目负责人***

①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为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②项目负责人***

***

四、报名时间、项目发包会时间及发包文件获取方式

1、报名时间、发包文件获取时间

自发包公告发布时至发包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工作时间)

2、项目发包会时间及地点

2020年6月23日15时00分

舒城县城关镇广进久富广场3#公寓楼10层会议室

3、发包文件获取方式

预承包人到舒城县城关镇广进久富商业广场3#楼9层905室获取发包文件,未获取发包文件则视为不具备承包资格。

五、联系方式

***

舒城县百神庙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安徽德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

地址:

***

联系人及电话:

***

联系人及电话:

***

六、备注

1、预承包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发包项目承包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

2、预承包人须携带以下资料进行报名: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二代身份证;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B证;② 承包保证金缴纳单据、推荐函。

以上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原件现场查验,另提供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

3、承包保证金为4000元,承包保证金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通过预承包人基本账户汇入发包人指定的保证金账户,不接受现金,未通过基本账户汇入的不接受其报名。

户 名:安徽德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安徽舒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古城支行;

账 号:20000591989910300000067;

4、工程往来款全部通过预承包人提供承包保证金时使用的基本账户,不与项目部直接发生经济联系。

5、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承包价10%,承包人在发包会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的3天内,通过承包人基本账户汇入发包人指定的账户,不接受现金,未通过基本账户汇入和逾期未缴入,视作自动放弃承包资格。对故意放弃承包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承包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处理。

6、预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参加发包会时,需提供“疫情防控情况证明”(格式附后)原件,未提供或未按公布格式内容提供的,视作未实质性响应发包文件要求,其承包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7、预承包人须严格遵守发包会场纪律,服从防疫工作安排。对在发包工作中不配合现场管理、扰乱防疫工作进行的人员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由招投标监管部门追究其所在单位责任。相关单位或个人须对其提供的证明、承诺信息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记不良行为记录处理,已取得承包资格的取消承包资格,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公告发布媒体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http://ggjfwpt.luan.gov.cn/lazt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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