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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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15 |
招标业主: | 某部队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附件*某部心肺复苏模型采购项目招标文件.pdf ***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某部心肺复苏模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某部心肺复苏模型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ZH-****-****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 |
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某部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某部心肺复苏模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某部心肺复苏模型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ZH-2020-005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某部队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某部心肺复苏模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某部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某部心肺复苏模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二、采购项目名称:某部心肺复苏模型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78万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2、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应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所投产品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明或备案证明;如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或备案证明,需出具所投主要产品所属厂家针对本项目的直接授权函。;如供应商为制造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副本或备案证明(按国家规定执行);
3、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4、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 4.1)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4.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5、已成功报名并获取本次招标文件。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投标人(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7、未列入军队采购网(ww.plap.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黑名单的企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1)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供应商参加投标应另行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纸质招标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处完成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手续,否则视为未报名(采购代理机构将核对报名供应商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供应商的报名)。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6月19日至2020年6月29日期间(上午0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7月15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光谱西路3号研发楼(西门)四楼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20年7月15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光谱西路3号研发楼(西门)四楼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年6月19日至2020年6月29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某部队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 |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 |
采购人:某部队
2020年6月19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应提供以下资料:(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3)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所投产品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明或备案证明;如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或备案证明,需出具所投主要产品所属厂家针对本项目的直接授权函。;如供应商为制造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副本或备案证明(按国家规定执行);3、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4、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 4.1)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6月19日 09:00 至 2020年06月2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光谱西路3号研发楼(西门)四楼经营部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15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7月15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黄埔区光谱西路3号研发楼(西门)四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