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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生物医药产业化基地一期第四组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06.19 标签: 广东省招标 佛山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0.06.19
截止日期:2020.07.13
招标代理: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佛山市
内 容: 招标公告*.招标条件 **生物医药产业化基地一期第三组团、第四组团建设工程项目已由******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信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概况与招标
 
招标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南海生物医药产业化基地一期第三组团、第四组团建设工程项目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信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颜峰仙溪(321国道边)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广东生物医药产业化基地一期第四组规划净用地面积14325.1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592.00平方米,计容面积20592.00平方米,建设2栋5层的医药厂房,1栋6层的医药厂房。项目总投资约9000万元。

2.3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共 70 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并提交全套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成果文件、地质灾害调查报告等)、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概算、工程效果图)、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中:

(一)勘察周期:合同签订后  35 日历天内按照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方案完成本项目需要的地质勘察并提交相应的勘察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成果文件、地质灾害调查报告等),并配合勘察报告审查。

(二)设计周期:

(1)提交相应的勘察报告后 15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概算(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文件。

(2)初步设计通过评审后15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完成并提交施工图蓝图8份、CAD(可编辑)及PDF格式文件、计算书及相关的电子文件一份以进行施工图审核。根据招标人审查、报批报审要求,提供所需图纸及相关资料,并配合招标人做好报批报审工作。

(3)施工图审核完成后5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完成并提交施工图修编蓝图15份、CAD(可编辑)、PDF及相关的电子文件一份。

中标人应在签订协议后规定的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任务,并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如勘察设计周期因具体的勘察设计进度时间有修改的,以招标人确定的具体勘察设计周期时间为准。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1)本工程的方案深化设计、基坑支护方案设计、工程勘察(含地质钻探、测量、物探)、效果图、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和施工图设计,按相关规范配置包括建筑、绿色建筑设计(包含咨询)、海绵城市、结构、智能化(电视、电话、网络、广播、监控)、给排水(排水作全面考虑,包括空调排水、高压给水和低压给水等)、消防、防雷、人防、通风空调(防排烟)、幕墙及门窗(幕墙需达到详细施工图深度)、供配电(不包括高压供电及电房的供电设计,低压供电部分的设计须满足并通过南海区供电主管部门的审查)、电梯、围墙、大门、建筑新风系统等专业设计;用地红线范围内室外道路、给排水、排污、园林景观、照明、综合管线(需包括建筑室内外布线统筹)等相关设计,及上述工作的后续服务【后续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后期咨询服务及相关配合服务】等工作。

(2)完成工程规划报批、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人防、消防等报审需要的一切图纸、资料以及配合进行报审的相关工作。设计报审过程中需要进行专家评审的评审费用(包括场地费及专家费等所有与评审相关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3)中标后,必须负责组织本项目的设计中各阶段及基坑支护设计等相关专家评审,评审会务所发生的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投标人报价时应综合考虑,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4)中标后,必须负责本项目的绿色建筑标识申报评价工作并取得绿色建筑设计标识且必须符合本项目所在地绿色建筑设计标准要求,所发生的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投标人报价时应综合考虑,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5)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或招标人的要求,必须派出总协调技术人员1名,解决工程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中涉及到的设计问题;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中间验收及竣工验收,协助办理竣工验收及备案手续。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2.5 承包方式: ?固定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2.6 工程质量要求:本工程的勘察设计过程和成果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建设部颁布的有关勘察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广东省、佛山市下发的有关勘察设计方面的文件和规定。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设计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及②资质:

①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及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以上述第①项要求资质的企业为牵头人。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  

       体各方。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要求)

4.3.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以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公布为准。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http://218.13.12.85/cxpt/)中本企业的企业基本信息、诚信记录信息的相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3.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建筑企业和人员(项目负责人***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4.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

4.4.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

4.5 其他人员要求:

(1)建筑分项负责人***

(2)结构分项负责人***

(3)给排水分项负责人***

(4)电气分项负责人***

(5)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

(6)勘察分项负责人***

以上专业人员不得兼任,提供投标人近六个月(扣除本项目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为上述人员(项目负责人、建筑专业负责人、结构分项负责人、给排水分项负责人、电气分项负责人、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勘察分项负责人***

注:除项目负责人***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   企业业绩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须独立承接过至少1项建筑面积在14000㎡或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设计业绩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关键页(须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工程建筑面积或工程建安费、合同签署双方名称)、③设计批复(或批准)资料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如:工程交工(完工或竣工)验收记录资料或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业绩的业主证明(须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0年6月2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6.5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形式。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成员中牵头人递交。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7月13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0年7月13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

7.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获授权的代理人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②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递交投标文件的授权代理人非投标人交易员的,还需在授权委托书备注投标人任一交易员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③获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投标人任一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该交易员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且授权期限须在有效期限内;如获授权代理人即为交易员本人时不须重复提供)、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汇款凭证复印件、⑥获授权代理人的健康证明原件(格式详见附件2)。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递交投标文件的授权代理人与投标文件中的授权代理人必须为同一人。

注:疫情防控期间,提倡非本地的投标人委托本地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代理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的方式寄给授权代理人。

7.4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授权代理人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5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http://www.nanhai.gov.cn/jyh/ggzy/index.html)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投标截止后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信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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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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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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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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