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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纪律检查委员会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信息发布日期:2020.06.19 标签: 云南省招标 楚雄彝族自治州招标 视频会议系统招标 
加入日期:2020.06.19
截止日期:2020.06.30
地 区:楚雄彝
内 容:**州纪律检查委员会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州纪律检查委员会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询价通知书:CZYZC(****)***号 第一部份 询价邀请函 根据**州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采购申请,经**州财政局批复同意,我中心决定以询价方式对视频会议系统设备进行采购,邀请具有合法有效经营资格的企业参
关键词: 视频会议系统
 
招标公告正文
楚雄州纪律检查委员会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楚雄州纪律检查委员会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询价通知书:CZYZC(2020)027号
第一部份  询价邀请函
根据楚雄州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采购申请,经楚雄州财政局批复同意,我中心决定以询价方式对视频会议系统设备进行采购,邀请具有合法有效经营资格的企业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CZYZC(2020)027号
2、项目名称:楚雄州纪律检查委员会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3、交货地点:楚雄市
4、预算资金:130000.00元(大写:壹拾叁万元整)
5.询价文件获取:
5.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cx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询价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报名完成即可获取询价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5.2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询价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5.3询价文件的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6、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本项目供应商需同时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及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格式为*.ZCTBJ)。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上午10时30分至11时00分(超过截止时间不予接收),地点为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楚雄开发区永安路696号)六楼一号开标厅6004号。
6.1响应文件的制作及递交:
6.1.1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电子标书格式为*.ZCTBJ,图纸文件格式(可通过http://www.cxggzy.cn下载)。按照招标文件格式,采用单位和个人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包括企业和法定代表人。
6.1.2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cxggzy.cn,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格式为*.ZCTBJ),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2020年6月30日上午11时00分前未按要求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6.2.1本项目开标方式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时投标单位需到现场出席开标会,自带电脑并准备移动网络,各投标单位对上传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真实性负责(确保上传的相关资料清晰可辨,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在到达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自行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cxggzy.cn/)点击【开标】下方【开标会】菜单,进入开标会界面,至投标截止时间后方能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后方的【进入】按钮进入开标室页面,进行系统自动签到(温馨提示:登录及电子签名时需要用企业CA锁,解密时需要用投标文件加密的CA锁,为了不频繁更换CA锁影响解密及签名确认,故建议投标文件加密时采用企业CA锁进行加密!)。
6.2.2开标系统下达网上解密指令后,投标单位点击上方【网上解密】进入网上解密界面,各投标单位必须在系统下达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由于自身原因解密失败的视为无效投标。采购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2.3开标过程中等全部投标单位解密成功唱标后投标单位如有问题,可以在线发起异议,点击右上角的【提出异议】按钮,填写异议详细内容之后进行提交,由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
6.2.4在开标系统下达电子签名命令后,投标单位点击上方【签名确认】按钮进行签名确认,各投标单位必须在系统下达的时间内完成签名确认工作,签名确认成功之后,右下角方会出现“签名确认成功”提示,投标人的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即操作完成。由于自身原因签名失败的视为无效投标,采购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2.5各投标人应当提前熟悉和掌握网上开标远程解密详细操作,操作步骤可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cxggzy.cn/)到“服务指南-中心指南”中下载《楚雄州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方)》。
6.2.6开标当天投标人或供应商无法正常登录系统、无法正常解密应及时联系筑龙客服说明问题并请求远程协助检查确认问题,同时联系招采购人(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7、有意合作的厂商请认真阅读本询价通知书中的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响应准备,并按本询价通知书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
8、响应人的法定代表或代理人(代理人必须有法人授权委托书),携带身份证和相关资料,按询价方须知确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9、投标保证金:
9.1响应人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2000.00元(大写:贰仟元整)人民币投标保证金由公司基本账户汇款至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
9.2缴纳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使用注册CA时提供的基本账户,向本项目交易保证金账户打款,打款账号如下。
户名: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银行:工商银行楚雄分行牡丹支行
账号: 2516032438000007197
(2)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报名后,进入“投标保证金——确认投标保证金——确认”,确认交易保证金。系统会自动绑定,并在“银行来款记录”列表处,显示已绑定。
(3)投标人在电子服务系统中手动绑定投标项目保证金,并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在开标时现场交递交给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详细操作步骤请下载《云南省省级保证金操作手册》,下载网址:http://www.cxggzy.gov.cn/fwzn/xzzq?zqbh=11
9.3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9.4未中标的响应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成交结果公示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根据响应人提供的退款信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双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响应人提供的退款信息退还;
9.5递交响应文件后,响应人不得要求撤回,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0、凡参加投标的厂、商,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参加投标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第二部份  响应人须知
1、询价项目:楚雄州纪律检查委员会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3、对响应人的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询价项目的国内制造商或供应商(包括在中国境内生产及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5)响应文件中所投产品技术参数不得弄虚作假,夸大其词,照搬照抄招标文件技术参数。
6)响应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原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具有中国有关部门注册、检验或商检及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产品。所投产品涉及计算机的须自带正版操作系统软件,提供Windows系统的,请注明正版授权的“专业版”。
7)响应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8)响应人认为询价通知书、询价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下列部门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受理质疑部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服务科;电话:***
9)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于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
10)询价通知书中的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标准以及技术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响应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产品,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响应文件的要求。项目评审时,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响应人提供的替代产品的响应性进行审查。
11)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时须同时提供纸质响应文件。
12)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3)本项目无需购买询价通知书及报名。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人不得转包和分包。
4、响应文件基本要求
1)商务部分文件:
(1)响应报价一览表;
(2)响应函;
(3)商务条款偏离表;
(4)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证件;
(5)所投产品所需的质量保证书;
(6)企业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②与本项目有关的资质等其他证书文件复印件。
2)技术部分文件
(1)技术规格偏离表;
(2)性能说明;
(3)质量保证措施;
(4)详细交货资料清单;
(5)其他声明:
①售后服务承诺;
②质保期满后维保服务及收费标准;
③人员培训计划;
④优惠声明。
5、采购人有权在开标前对询价文件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条款作为询价通知书的补充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采购人保留对本询价通知书的解释权。
7、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规定,询价通知书和响应文件将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内容一样,具有同等效力。
8、业务联系电话***
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科
电话: 0878-6168885      传真:***
9、此项目为一个包,响应报价中应包含成本费、系统集成费、安装调试、检验(包括商检、技术监督局检验)、技术服务及维保、税金等的一切费用。响应报价为一次性不可更改的报价。
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产品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并能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11、质保期限:根据响应人在响应文件中所作的承诺,在签订合同时进入合同,成为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合同订立及交货期:响应人须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及时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并在承诺的时限内供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及系统测试。
13、付款方式:本项目不付预付款,待所有项目交付完毕、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14、响应文件1式2份,请注明正、副本,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要求密封包装,并在拆缝处加盖印章或签名密封。无论成交与否,响应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15、有以下问题之一者,认定响应文件无效,作废标处理: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询价通知书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响应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第三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详见询价文件。

第四部分  评标和定标
评标小组将根据响应单位的响应报价及售后服务承诺,本着“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根据响应单位的响应报价、技术参数、与采购需求的符合性、售后服务承诺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后,按最低评标价法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第五部分 评标结果公示
    评标结果,由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科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及《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站上公告,并向成交的厂、商发出书面成交通知书。
本次询价采购过程由相关部门进行现场监督。
                      
                                                        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6月19日




第六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文本
                                 
楚雄州政府采购合同书
(货物类)

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采购人(全称):                             (甲方)
供应商(全称):                             (乙方)
根据               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货物内容
序号 商品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配置(性能参数) 产地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1           
2           
3           
4           
合计总额:¥                           ;    大写:                           
合同总额包括乙方设计、安装、随机零配件、标配工具、运输保险、调试、培训、质保期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
注:货物名称内容必须与谈判文件中货物名称内容一致。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三、设备要求
    货物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四、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1.交货期:
2.交货方式:
3.交货地点:
 五、付款方式
   由甲方按下列程序在        内付款:
1.预付款: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价的      %。
2.设备安装调试结束,提交全部报告材料,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同时无息退还乙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
3.从验收合格之日起,正常使用     个月后,支付合同总价的    %。
六、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1.本合同的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为     年,质保期内乙方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及合同约定的其它事项,期满后可同时提供终身(免费/有偿)维修保养服务。
2.质保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因质量原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和免费维修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60天则质保期重新计算。
3.对甲方的服务通知,乙方在接报后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48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乙方须免费提供同档次的设备予甲方临时使用。
七、安装与调试
1.乙方必须依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和谈判文件的承诺,将设备、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
八、验收:
1.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②符合谈判文件和响应承诺中甲方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③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
2.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和商检局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
3.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
4.乙方应将关键主机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5.甲方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 乙方交付的货物、工程/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的/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接受服务,到期拒付货物/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九、争议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税费
1.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二、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谈判文件、谈判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十三、合同生效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一式    份。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鉴证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备案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备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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