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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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09 |
招标代理: |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受中国人民**军某部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校车租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校车租赁服务 项目编号:GW****-SH***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黄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
关键词: | 租赁 |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校车租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校车租赁服务
项目编号:GW2020-SH28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校车租赁服务,3年,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二)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注:“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例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联合体成员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重大违法记录。评标委员会将在资格评审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search/cr/)和“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获取投标人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中存在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投标人应为非外资参股、控股或外资独资等外资有关的单位,应提供承诺书。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取消本文件有关对联合体投标的所有要求。4、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可不提供授权书。注:(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6月19日 22:00 至 2020年07月0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线获取,详见“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线报名:请登录厦门采购招标网/公E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xmzfcg.com)进行实名报名,报名成功之后,即可在线下载标书,成功下载即为报名成功。(供应商如未在系统中注册的,请按系统要求注册后方可报名,注册免费,且注册后可直接在线预览公E采平台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的项目标书主要内容。注册网址:http://oauth.xmzfcg.com/Account/logOn_Phone_Gong,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客服电话:400-805-9899。)报名联系人:傅小姐,电话:0592-2230888,传真:***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09日 15: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7月09日 15:30
六、开标地点: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层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招标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3、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人民币 30 万元/年,3年合计人民币 90 万元。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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