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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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13 |
招标业主: | 福建师范大学 |
招标代理: |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福建省 |
关键词: | 大学 校区 |
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李苑一楼(原千叶园)餐厅及桂苑二、三楼小炒部场地经营委托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师范大学委托,对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李苑一楼(原千叶园)餐厅及桂苑二、三楼小炒部场地经营委托管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一、招标编号:XFZB-2020-FS21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招标人:福建师范大学
2.2、招标内容一览表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服务 要求 |
委托经营管理面积(平方米) |
投标起标价[管理服务费(含资产使用费)]:>万元/首年 |
委托经营管理期限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一 |
旗山校区李苑一楼(原千叶园)餐厅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约2100 |
24.01 |
拟定5年,委托经营管理期限为中标公示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经营所需的装修时间计入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内) |
2.4 |
/ |
二 |
桂苑二、三楼小炒部 |
约1000 |
14.02 |
1.4 |
/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李苑一楼(原千叶园)餐厅及桂苑二、三楼小炒部场地经营委托管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备餐饮类合法经营资质,且有从事餐饮经营管理、服务经验的餐饮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均可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若营业执照已更换为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投标人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须包含所提供的有效身份证明的全部内容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必须双方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供);
④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①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材料(资信证明若出现复印件无效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原件);
②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一月份有效的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凭据或银行税收凭据复印件](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
③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一月份有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表)或社会保险银行缴款凭证](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
(3)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必须自主经营、自主管理、自担风险,不得分包、转包、变相转包或以他人身份挂靠,或超出招标经营项目范围经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此点要求作出专项明确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投标人在以往的餐厅经营管理活动中(包含正在经营的项目)信誉良好,未发生食物中毒安全事故或疑似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此点要求作出专项明确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6)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或声明函。
(7)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在评标时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期内)、清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未按以上资格标准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购买时间: 2020年6月19日至2020年6月26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五、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1)直接现场形式购买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凭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填写并递交《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至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书面确认购买招标文件。如委托他人购买,还应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函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方可购买,未达到上述要求者,不予办理。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2)通过邮件形式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按照本项目相关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银行账号,电汇或转账招标文件要求的销售金额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及潜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扫描件发邮件至招标代理机构(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填写并以邮件形式递交《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至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书面确认购买招标文件。如委托他人购买,还应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函、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方可购买,未达到上述要求者,不予办理。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六、招标文件售价:电子版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份;纸质版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份,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人民币50元。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纸质文本招标文件与电子文档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7月13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前。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投标文件提交到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铜盘路五凤派出所新址隔壁)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投标人。
八、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 2020年7月13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铜盘路五凤派出所新址隔壁)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九、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十、投标保证金缴交:
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按如下标准向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递交投标保证金:
合同包1:人民币贰万肆仟元整(¥24000.00);
合同包2: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14000.00);
2、投标保证金以公司名义按银行转账、电汇等非现金方式(不接受现金、现金存款)提交,不接受汇票,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前)到达本公司账户为准,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以开户银行网上银行查询的投标保证金到帐结果为依据进行确认。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携带交款凭证复印件备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公告信息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请投标人关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
福建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网(http://xxgk.fjnu.edu.cn)
十二、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提交到招标代理机构。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师范大学
地址:***
项目联系人***
电 话:0591-22867672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350001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公司传真:***
电子信箱:fjxfzb@126.com
十四、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标书、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服务费汇入帐户:
开户名称: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福州鼓楼支行
账 号:100026211970010002
招标人:福建师范大学
日期:2020年6月19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6月 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