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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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09 |
招标代理: | 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宁波市 |
内 容: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桥镇红心村公共活动中心工程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高桥镇红心村股份经济**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高桥镇红心村。 |
关键词: | 活动中心 电梯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桥镇红心村公共活动中心工程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红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高桥镇红心村。
项目总投资:/
招标控制价:15.5万元
招标范围:本工程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供货、安装、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保修期保修服务等
标段划分:1个标段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个标段
质量要求:通过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交货期:接招标人书面通知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安装工期: 30日历天完成安装,并满足总承包单位施工进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投标产品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投标产品制造商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如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商以同一个制造厂家的电梯品牌或者代理商和制造厂家以同一个制造厂家的电梯品牌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都予以拒绝];
(2)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A级),且许可证范围必须覆盖投标产品;
(3)投标人(或投标电梯产品的制造厂家)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乘客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及以上等级,且许可证范围必须覆盖投标产品;
3.2其他要求
(1)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2)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备注:上述投标人均指联合体各成员(如为联合体投标)。
3.3联合体投标: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厂家或代理商,联合体成员仅限电梯安装单位。 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
名截止时间至 2020 年7月8日 16 时 00 分。
4.2 凡 参 加 海 曙 区 项 目 的 投 标 人 必 须 在 宁 波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海 曙 分 网
(http://haishu.bidding.gov.cn)“工程建设系统”栏自行注册,在“乡镇交易系统”上投标
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投标人未在该系统进行投标报名的,其投标将作否决处理。
4.3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须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担保
5.1金额:人民币叁仟元整;
形式:投标保证金,银行电汇或网银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 款 人: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桥支行;
银行账号:81280101302095640;
温馨提示:银行电汇或网银形式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
系统”转账方式(使用该系统转账无法显示投标人的名称和账号);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银行
支付回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法人章编入资信标文件中。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另须提供一份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并在该复印件右上角备注开户银行的行号,便于标后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
备注: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为中标公示结束后 30 天内无息退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7月9日14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公共资源交易站(高桥镇公共事业服务中心三楼(镇中心幼儿园南边))。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公告发布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浙 江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服 务 平 台
5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分
网 http://haishu.bidding.gov.cn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红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
招标代理人: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 话:15058892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