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煤集团电业公司变电站设备采购,已由同煤集团招标采购委员会办公室批准,资金来自维简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同煤集团电业公司变电站设备采购 2.2招标编号:TZ(SB)-2020/0006 2.3招标内容:详见附件 2.4付款方式:本次招标项目没有预付款,中标厂商合同签订后需按期交货,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后分期付款。 2.5交货时间:见招标内容(具体到货时间、安装时间等相关要求合同中约定) 2.6交货地点:电业公司指定变电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能够提供先进可靠产品和良好售后服务的生产制造商/代理商/软件开发商(其中1—5标段要求生产制造商(1、2标段要求变压器生产制造商),6、7标段要求具有软件设计、开发、系统集成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或代理商); 3.2投标人能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针对此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职工(须提供投标单位所在地社保中心出具的当年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务合同等其他证明文件); 3.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代理商能提供投标设备制造商授权书及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 3.4投标人能提供2017年-2019年度连续三年(尚未开具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提供2016-2018年度的,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年限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未满一年只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5能提供2017年至今的至少一份同类型业绩证明材料; 3.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列入“黑名单”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8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经营,未发生因产品质量问题败诉的判决、裁决及违约情况; 3.9第1至5标段需提供投标设备的用户运行证明,型式试验报告或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证书)等必需的资质证明文件; 3.10其中第六、七标段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对其准备使用或提供的专利技术、专利产品或专有技术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实施性提供权源担保,保证是该技术的合法所有者或有权使用者,并确保招标方在使用该项技术或含有该技术的产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受保护权利的起诉,免于承担由此导致或与此有关的所有费用;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 19 日至2020年6月 23 日(周六、日不休息),8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致电大同煤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通过邮寄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7月 9 日9时00分。 5.2递交方式:邮寄递交。 5.3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充分考虑快递周转时间、周转过程中包装物的损坏,以便妥善安排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方式及寄出时间),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网》、《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煤集团网》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同煤矿集团电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大同煤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大同矿区支行 账号:142000603012016002544 监督部门: 同煤集团招标采购监督委员会,监督电话:*** 同煤集团招标采购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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