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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镇海区智慧养老平台运营项目进行公开比价采购的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06.19 标签: 浙江省招标 宁波市招标 平台招标 
加入日期:2020.06.19
截止日期:2020.06.26
地 区:宁波市
内 容:根据****年*月*日党委会讨论决定,现对***智慧养老平台运营项目进行*场比价采购,现诚邀合格的企业参加。 一、项目概括 (一)项目名称 ***智慧养老平台运营项目 (二)基本情况 ***“镇养通”智慧养老服务平台运营服务合同于****年*月底到期,因疫情影响,项目采购尚未组织实施。根据今年省、*
关键词: 平台
 
招标公告正文

根据2020年6月2日党委会讨论决定,现对镇海区智慧养老平台运营项目进行市场比价采购,现诚邀合格的企业参加。

一、项目概括

(一)项目名称

镇海区智慧养老平台运营项目

(二)基本情况

镇海区“镇养通”智慧养老服务平台运营服务合同于2020年2月底到期,因疫情影响,项目采购尚未组织实施。根据今年省、市民政对智慧养老项目的工作要求,计划合理对接省民政的“浙里养”项目以及市民政的“幸福微养老”项目,现采购运营企业开展“镇养通”智慧养老平台运营

二、项目执行要求

(一)项目建设内容

序号

模块

现有功能

提供服务

1

镇海区社会化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平台

老年人基本信息管理、补贴发放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申请,审批

平台更新维护,平台数据维护,平台日常使用支撑,开发数据接口与残联的信息平台数据查重。以及其他新增定制内容的更新服务

2

“镇养通”APP

时政动态、补贴申请、养老账户、服务预约、养老地图、辅具租赁等

“镇养通”APP转成“镇养通”小程序接入“镇海民政”公众号,保证时政动态、补贴申请、养老账户、服务预约(包括居家服务预约,养老机构床位预约以及养老院家人探访预约)、养老地图、辅具租赁(需接入第三方辅具租赁平台)等功能模块正常使用。

3

“镇养通”智慧养老服务平台

政府购买服务数据管理、服务企业管理、服务人员管理、服务对象管理、上门服务APP

安卓APP转成“上门服务”小程序,解决苹果手机无法使用的问题。服务数据自动维护(服务地址及定位数据实现系统自动采集;服务地址坐标修正申请规范化)

(二)智慧养老服务中心运营内容

1、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监管工作

镇海区智慧养老服务中心通过电话回访和上门回访相结合的回访模式对镇海区居家养老购买服务企业进行服务监管,对服务公司的服务工单进行抽查回访,主要分两块:一是服务公司正在服务中的工单抽查;二是前一日已完成工单的电话回访。回访方式主要分两块:一是镇(街道)、村(社区)相关工作人员,志愿者等协同中心做实地回访工作并向中心汇报回访结果;二是中心工作人员对其中一部分工单进行抽查上门回访),主要监管内容为全区服务的覆盖率、所提供服务的完成质量、服务对象的满意度;配合民政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各服务公司的考核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对服务企业进行监管。做到服务公司服务规范、服务质量优、覆盖率高、服务对象满意。

2、整合资源提供基础服务和个性化服务

要求整合全区81890、养老服务机构等各方养老资源,通过电话、小程序受理全区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并合理安排服务公司上门为老人提供个性化服务。同时,按要求主动为全区孤寡、高龄、独居等老年人提供电话关怀、民政为老年人提供的各种政策的宣讲等服务。同时配置智能监护设备供市场老人选择,推进养老市场发展。

(三)智慧养老运营中心人员配置

运营主管1名:协助民政完成居家上门服务监管工作,做好监管日志及时向民政汇报工作总结;中心日常运营管理工作;解决服务商上门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平台使用问题;

运营专员1名:居家上门服务电话回访;入户回访抽查;老人服务电话受理;老人服务需求指派;政策宣讲;主动关怀;做好回访统计工作,及时汇报中心主管;其他公司领导安排的工作。

平台支持维护人员1名:非常驻人员,为平台使用方提供远程技术支持与平台日常维护工作。

(四)项目基本配置

1、设立镇海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运营呼叫中心(呼叫中心场地由民政提供,需配备日常运营所需设备,场地日常运营费用如水电,网络费用等包含在运营经费中)

2、平台使用运营所需设备:(1)呼叫中心坐席设备(办公桌椅、办公电脑、话机等设备)(2)呼叫中心展示大屏

三、项目运营方要求

1、熟悉了解镇海区“镇养通”智慧养老平台,能在原有平台基础上提供维护、运营、内容更新等服务

2、运营方需拥有专业开发人员,能基于原有“镇养通”智慧养老平台进行二次更新开发工作

3、运营方工作人员有居家上门服务监管工作经验,能迅速开展服务监管工作,配合民政制定服务监管方案,服务监管考核细则等

4、民政制订智慧养老服务平台运营服务考核标准,按照每年考核要签署服务合同。

四、需提交的资料

(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独立法人单位提供)。

(二)供应商一般情况。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五)供应商资格证明函

(六)项目实施方案(含内部管理制度和措施、本项目的重难点和解决措施、拟派本项目的人员配备、组织实施计划(格式自拟);

(七)报价函。

注:以上资料如有缺漏,评选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参与采购比价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参评机构合格与否,将由评选机构决定。

五、报名时间

(一)报名时间:2020年6月19日至6月26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下同)接受报名。

(二)地点:镇海区民政局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三)联系电话***

 

附件一

 

评分标准

 

序号

评估项目

评估细则

分值

得分情况

1

资质条件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0分

2

企业信誉

投标人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与本次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

10分

3

人员配置

投标人提供项目人员与本项目相关的资质证书。

10分

4

参与经验

投标人承诺投入本项目的运营团队拥有本地同类项目运营经验。

10分

5

方案完整性

服务方案是否完全响应采购文件招标需求,以及服务方案的完善程度;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关注重点、难点的针对性和措施的有效性情况。

10分

6

服务报价

是否包含了采购公告中要求的所有费用;包含所有费用,且价格最低者得50分。

50分

合计

100分

 

附件二

报价函

致(采购人)                   :

(供应商全称)       授权 (被授权代表姓名、职务)      为本单位合法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代表本单位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为对     (填写所有参与的子包号)     进行报价,在此:

1、提供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并承诺所提交的全部响应文件都是真实的。

2、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并承诺如下:

(1)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本报价已经包含了应缴纳的税金。本报价在有效期内并在合同有效期内固定不变。

(2)本响应文件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时间起90天内有效。

(3)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及有关的澄清/修改文件(若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提出任何异议的权利。保证遵守采购文件有关条款规定。

(4)保证遵守采购文件有关条款规定。

(5)保证在成交后忠实地执行与采购人所签署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6)我们承诺,与采购人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联。

3、与本采购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子包

项目内容

报价(单价)

服务期限

 

 

 

 

磋商声明: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      (采购人)       :

 

(供应商全称)      负责人***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被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后附:

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五

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镇海区民政局:

关于你贵单位      年  月  日发布                       项目的采购公告,本公司(企业)愿意参加投标,并声明:

本公司(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失信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并已清楚采购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本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所参投的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本公司(企业)如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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