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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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地 区: | 北京市 |
内 容: | 请开启JavaScript并刷新该页. 国神集团黄玉川煤矿主斜井及变电所智能巡检装置公开招标 采 购 招 标 公 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神集团黄玉川煤矿主斜井及变电所智能巡检装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招标人为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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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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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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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代理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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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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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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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收资本要求(以经审计的2019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实收资本为准,若无2019年请提供2018年的)(万元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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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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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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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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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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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要求单位证书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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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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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亿利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黄玉川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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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玉川煤矿主斜井及变电所智能巡检装置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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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用智能移动巡检装置2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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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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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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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与国内1个不同单位签订的合同,合同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①签订日期为2015年1月1日至今;②合同内容包含矿用智能巡检装置(矿用多参数移动巡检装置)采购。③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元。D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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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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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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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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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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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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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智能巡检装置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代理商(提供证明文件)
2.提供投标产品的煤安证 |
合同签订后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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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中的DEF意义为:有效业绩须包括的证明材料(包括合同的封面、合同关键供货或施工内容或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和由最终用户签署的至少一项下列文件:用户证明、结算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货物验收证明、业主表扬信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执行完成的材料<若项目属于维护或运行或物业等规定服务期限的,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应为证明合同执行完成或合同内服务期执行已经满一年>)及买方联系人***
投标人满足合格投标人要求的业绩应同时在“近年同类型设备销售业绩和证明材料列表”中列出,所列业绩证明材料必须随时可提供原件以供审查(如无法提供将视其为无效业绩)。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能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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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物资分公司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地 址: | |
邮 编: | |
联系人*** | *** |
电 话: | 010-57336336 |
传 真: | |
电子邮箱*** | *** |
网址: |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