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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检护卫部T1安防系统测评整改项目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06.19 标签: 广东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0.06.19
招标业主: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地 区:广东省
内 容:**************安检护卫部T*安防系统测评整改项目采购竞价公告   第一部分 竞价项目说明   第二部分 采购人需求   第三部分 网上竞价报名文件要求   第四部分 附录文件格式   第五部分 合同条款   (注:若图片或文字缺失,请在文末下载附件查看)   第一部分 竞价项目说明  
 
招标公告正文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安检护卫部T1安防系统测评整改项目采购竞价公告  

 

第一部分 竞价项目说明  

第二部分 采购人需求  

第三部分 网上竞价报名文件要求  

第四部分 附录文件格式  

第五部分 合同条款  

(注:若图片或文字缺失,请在文末下载附件查看)  

第一部分 竞价项目说明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安检护卫部(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就安检护卫部T1安防系统测评整改项目,邀请有相应资质的合作商(以下简称“报价人”)进行网上竞价。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安检护卫部T1安防系统测评整改项目  

1.2项目要求及采购清单:对安检护卫部T1安防系统不合格部分进行整改,以达到合格标准,其中涉及硬件等配置,预估采购清单详见附件,若整改过程中需增加其他配置内容,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采购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1.3项目限价:本项目总限价为93.1万元,各货物所需服务期限详见清单,如报价人所报总价或单价价格超出本项目的限价超出限价将被采购人否决。  

2.合格报价人条件:  

(1)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3)2016年1月1日至今,报价人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同时,2016年1月1日至今报价人(包括其关联公司)未与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的全资、控股公司、非法人实体单位发生诉讼和仲裁。(须就此项内容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报价人公章,格式样版见附件)。  

(4)报价人不存在被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认定为发生不良行为合作商,且仍在处置期内的情形。  

(5)报价人不得被列为黑名单即(“失信惩戒”为0),,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报价人需在竞价公告发布后从“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6)报价人不得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为准,报价人需在竞价公告发布后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7)报价人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价人需在竞价公告发布后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8)报价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该项目中同时报价。  

(9)在以往项目中,报价人不存在与采购人解除合同关系的情况。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报价文件的有效期:  

本项目报价文件的有效期为报价文件提交后90天之内。  

4.报价人注册方式:  

(1)报价人应在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招商管理网络平台(wz.gdairport.com)主页中“合作商注册”模块,按规定格式填写正确的合作商登记信息,登记为合格的候选合作商(已注册的除外)。  

(2)报价人完成合作商登记工作后,方可在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招商管理网络平台(wz.gdairport.com)的竞价系统中递交项目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通过后的合作商才能进入网上竞价环节。  

(3)因报价人丢失网站登录用户名或密码而导致项目报名或网上竞价活动失败的,相关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5.项目竞价各环节时间安排:  

5.1公告发布及资格预审文件上传时间:  

项目公告及资格预审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12日00:00至2020年6月18日00:00(报名截止时间以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项目公告期间报价人可随时用注册的合作商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系统按竞价公告第三部分要求上传或修改电子版(扫描版)资质预审文件,报名结束后(截止时间以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资格预审文件将不能递交或修改。  

5.2资格预审结果查看:  

合作商在资格预审时间结束后,可登陆网站“会员中心”查看自己是否通过审核以及未通过审核的原因。若因项目需要,采购人须延长资格预审时间的,采购人将以系统通知方式(即变更公告)通知合作商后适当延长资格预审时间。通过资格预审的报价人才能进入竞价环节。项目进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变更,报价人需自行留意相关通知或系统变更公告,若因报价人不关注系统变更公告导致报名未能成功的(发布变更后,原竞价文件内容及报价提交的资料自动失效,需重新提交),报价人自行负责。  

5.3竞价时间:  

项目竞价时间为2020年6月19日00:00至2020年6月20日00:00(截止时间以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项目竞价开始后,通过资格预审的报价人登陆网站即可进行报价,每次报价后即可看见自己的报价排名,报价人可在系统提示的最低调价幅度(每次不低于100元)、报价次数(共3次)和截止时间范围内修改自己的报价。竞价系统默认按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名,若2家或以上报价人的报价相同,则按网站服务器时间先后进行排名。  

6.竞价答疑:  

若报价人对本项目有任何疑问,请在项目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报名阶段提出,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或发布项目变更方式或其他方式通知所有合作商,请留意相关通知或系统变更公告。  

7. 递交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要求:  

资格预审期间,报价人应按竞价公告第三部分网上竞价报名文件要求在系统中提交纸质版扫描版资格预审。若报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文件存在下列情况,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1)不能完全符合项目合格报价人条件要求;  

(2)资格预审文件资料未按要求签字或加盖公章的;  

(3)资格预审文件资料中透露了项目报价的;  

(4)资格预审文件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文件造假的;  

(5)其他不能通过资格预审原因。  

8.合作商的确定:  

符合资格条件,且参与报价的合作商至少应达到三家以上,不足三家的,采购人将重新发布采购信息,组织第二次采购。  

如果经资格审查两次报名符合资格条件、且参与竞价的合作商只有两家的,采购人可按程序继续进行评审,确定合作商。  

如果两次报名符合资格条件,且参与报价的合作商只有一家的,采购人可直接与符合资格条件的合作商进行合同谈判。  

没有符合资格条件合作商的项目,采购人将中止项目竞价,变更采购方式确定合作商。  

9.纸质报价文件提交:  

网上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报价人应提交资格预审文件及项目报价单(包括清单)纸质版报价文件供采购人核对。资格预审文件应与系统上传的文件一致,项目报价单中的总金额及分项金额须完全一致,否则采购人有权认定其资格预审文件或报价单无效。  

10.成交合作商的确定:  

采购人按照系统排名选定排名最前的报价人为成交合作商,若报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采购人有权要求报价人提供其报价理由和有关低于成本价的证明材料,如果报价人拒绝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充分,采购人有权认定其报价为无效报价。  

11.竞价结果发布:  

竞价结果确认后,采购人将在系统中发布竞价结果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12.不诚信行为处置  

对于报价人不符合竞价公告要求而参与竞价、恶意报低价、资料造假以及冒用他人身份参加我司网上竞价活动等不诚信行为,安检护卫部视其情节轻重而将报价人记录到此采购平台合作商信息中,并保留将其列入黑名单的权利。  

13.投诉监督方式  

1.报价人可以对本次竞价活动中的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安检护卫部纪检部门实名投诉。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报价人应本着公平竞争、实事求是原则,按程序进行投诉,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视为无效投诉,并保留将其列入黑名单的权利:  

(1)投诉主体不是项目参与合作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  

(2)投诉人未有真实署名,未同时提供投诉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3)投诉人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明确的要求的;  

(4)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合作商)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5)若因报价人不关注系统变更公告及其他相关通知或误操作等自身原因导致报名未能成功的。  

14.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安检护卫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第二部分 采购人需求  

安检护卫部T1安防系统测评整改项目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合同为固定总价,提供相应金额的有效增值税发票。  

2、工期:30个日历天,安装方案需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才能进行,项目时间紧,中标人应合理安排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项目。  

3、报价人须保证设备及相关配套完全满足T1安防系统安全管理要求,负责接入T1安防网并完成网络配置工作使T1安防系统满足等保2.0标准要求并通过等级保护测评,同时应满足采购人及股份公司、局方7003标准的等相关要求。如果不符合相关标准,须无条件整改至达标为止,整改过程中如需增加其他硬件设备、辅材等,报价人自行解决,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4、费用包括且不限于设备、设备安装、调试及强弱电布线费用、税费、人工费、办理施工证、人员控制区通行证等,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包含在报价内,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5、质保期2年,具体以清单质保期为准,质保期内提供7*24小时驻场服务。  

 


第三部分 网上竞价报名文件要求  

一、资格预审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2.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含)以上资质;  

3.按附件格式要求填妥并签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非法人签署时需提供);  

4.按附件格式要求提交法人代表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5.按附件格式要求提交“网上竞价项目采购文件响应承诺书”;  

6.按附件格式填妥并签章的“诚信承诺函”;  

7.按附件格式填妥并签章的“企业声明”;  

8.按附件格式要求提交“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式系统网站”截图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9.按附件格式要求提交“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10.按附件格式要求提交“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截图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二、项目报价单(此报价单仅在竞价环节中提供,若在资格预审环节中提供,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报价单详见附件  

         

                     竞价人全称、盖公章:  

    

                 授权代表姓名:  

 

                 签名及日期:  

 

 

 

 

 

 

 

 

 

 

 

 

 

 

 

 

第四部分 附录文件格式  

 

附录1:营业执照复印、  

 

 

 

 

附录2:资质证书  

 

 

 

 

 

 


附录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如报价文件签署人是法人代表)  

 

            先生/女士,现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本证明书有效日期:                    

签发日期:                        

报价人名称:                    (公章)  

 

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注:报价人必须在上述附件上加盖公章)  

 

 


附录4  

法人授权委托书  

(如报价文件签署人不是法定代表人)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            (报价人名称)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         (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报价文件编号为            的            项目的服务的应邀和合同执行,作为应邀人代表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报价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职务:                                              

单位名称:                                         

地址:***

     

报价人代表(被授权人)签字(盖章):                 

职务:                                             

单位名称:                                         

地址:***

 

附件:报价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报价人必须在上述附件上加盖公章)  

 

附录5  

网上竞价项目采购文件响应承诺书  

 

致: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安检护卫部  

我司  (合作商名称) 保证提交的  (项目名称)  报价文件所有内容与贵司(单位)的采购文件要求完全响应,完全理解并接受竞价文件的用户需求条款,无任何偏差,特此承诺!  

 

 

合作商名称(公章):                        

合作商授权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               

合作商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录6  

诚信承诺函  

 

致: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安检护卫部   

在研究并完全理解了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竞价公告后,我司(合作商名称)         完全同意并接受项目竞价公告的所有内容,同时向贵司承诺:  

1.2016年1月1日至今,我司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2.2016年1月1日至今,我司(包括独立法人及关联公司和自然人)未与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其下属的全资、控股公司、非法人实体单位发生各种诉讼和仲裁,不存在拒不履行法院或仲裁机构生效判决或裁定的情形;  

3.我司不存在被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认定为发生不良行为合作商,且仍在处置期内的情形;  

4.我司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我司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6.我司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如有造假行为,我公司愿意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以下处理:  

1.取消本项目报价、成交资格,并在相关网站公示;  

2.由采购人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  

3.三年至六年内停止或禁止参加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所有非招标采购项目采购活动;  

4.对不良行为予以纪录,并进行公告;  

5.报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备案;  

6.其他行政处理决定。  

 

合作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附录7  

企业声明  

 

致: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安检护卫部  

我公司就参加 XXXX         项目,作出郑重声明:  

在项目采购、实施、运行过程中严格遵守白云机场相关管理规定。承诺如违反,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停止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所有非招标采购项目采购活动。  

特此声明!  

 

合作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附录8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式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截图格式  

 

注:报价人须按上述格式要求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清晰显示报价人单位名称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附录9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格式  

 

 

注:报价人须按上述格式要求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清晰显示报价人单位名称及失信惩戒信息。  

 

 

 

 

 

 

 

 


附录10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截图  

 

 

注:报价人须按上述格式要求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清晰显示报价人单位名称及查询结果。  

 

 

 

 

 

 

 

 

 

 第五部分 合同条款  

 

 

 

 

 

安检护卫部T1安防系统测评整改项目合同  

 

 

 

 

 

 

 

委托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保证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安检护卫部T1安防系统测评整改项目完成,委托(以下简称承包方)完成该工程的施工。具体条款如下:  

1. 合同标的  

1.1     本合同标的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安检护卫部T1安防系统测评整改项目及相关服务,包括包含设备供货、安装、调试、人员培训、方案细化设计、资料、售后服务、保期保障等相关服务。  

1.2     供货清单:见合同附件。  

2. 合同价格  

2.1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   

2.2     本合同为总价包干合同。  

2.3 本合同总价包括了深化设计与设计联络、货物及附件的制造、包装、运输、保险、税费(包括关税、增值税)以及安装(包括前后段取电)、验收、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售后服务、质保期保障等的全部费用。  

3.     付款  

3.1 供应商全部货物到货、办理到货手续并通过到货验收,取得采购人仓库开具到货验收合格文件,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即人民币(¥),供应商开具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采购人。  

3.2 设备安装完毕并通过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应与采购人办理结算手续,采购人支付货物总价55即人民币  元整(¥),供应商开具剩余全部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采购人。经采购人审核无误后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货物总价45%给供应商。  

3.3 质保金为货物总价款的3即人民币  元整(¥)如无质量异议,在质保期满后供应商应书面申请退还质保金,经采购人审核无误后在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供应商。  

3.4     *合同涉及的所有发票均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5. 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5.1 货物必须为本合同规定的、全新的、可正常使用的合格产品。  

5.2 技术标准:本合同所指的货物及服务应符合合同附件的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5.3     如交付的货物残损、短少或规格、质量、数量与合同约定不符或者不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标准的,委托方有权:  

(1)全部或者部分地解除合同,退回全部货物或者退回不合格货物,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或者  

(2)要求降低价格;或者  

(3)要求承包方更换不合格货物,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或者  

(4)按照事前双方协商一致的费用对不合格的货物自行修理或请第三方修理,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或者  

(5)要求违约赔偿。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标准的货物的价款、检验费、修理费,以及因换货、退货而产生的包装、装卸、运输和仓储等费用和其他损失。  

5.4     承包方须保证设备及相关配套完全满足T1安防系统安全管理要求,负责接入T1安防网并完成网络配置工作使T1安防系统满足等保2.0标准要求并通过等级保护测评,同时应满足采购人及股份公司、局方7003标准的等相关要求。如果不符合相关标准,承包方须无条件整改至达标为止,整改过程中如需增加其他硬件设备、辅材等,报价人自行解决,委托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6. 知识产权  

6.1 承包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货物不侵犯或不构成对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的侵犯或不正当使用。如果任何第三方对货物的权利或利益提出主张,或声称货物侵犯或不正当使用其知识产权而起诉委托方,承包方应当就上述主张和诉讼对委托方进行赔偿、为委托方辩护并保证委托方不受损害。  

6.2 承包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软件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  

7. 包装和运输  

7.1 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承包方负责;由于不当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任何损坏的,由承包方负责在原定交货期限内免费更换并承担委托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间接损失。  

7.2 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和广州地区的气候特点,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  

7.3 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应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其用处。  

7.4 每一个包装箱两个侧面用不褪色的油漆和明显易见的中文字样做出标记。标记内容包括:箱(件)号、毛重、尺码(长 ´ 宽 ´ 高 用mm表示)、净重(kg) 、到货地址、收货人名称、合同编号以及 “勿近潮湿”、“小心轻放”、“此边向上”等。  

7.5 包装费、运费已包含在合同价内。  

8.    装运单证  

以下运输单证原件在交货同时交给委托方,其单证副本(或复印件)则应在交货前三天交给委托方:  

(1)装箱单一式三份,注明合同号、装运标志、货物内容、每件包装尺码及重量;  

(2)制造厂出具的质量及数量证明书各一式一份;  

(3)进口部件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具的关税完税证明及原产地证明的复印件。  

9. 货物的风险转移和保险  

9.1 货物交付之前的所有保险费用(按货物总价的110%价值投保)和派往委托方进行服务的人员投保人身险和其他有关险种,由承包方负责。  

9.2     在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以前,货物的风险全部由承包方承担;承包方交运的在途货物,风险由承包方承担。  

10. 进度计划  

10.1 到货地点:广州白云机场内。  

10.2 工期:30天  

11.    安全责任  

11.1    委托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委托方对承包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委托方应要求承包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委托方备案。  

3、委托方有权检查督促承包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承包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委托方有权对承包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5、承包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委托方有权督促承包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承包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11.2    承包方安全责任  

承包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承包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承包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承包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承包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承包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承包方指派施旭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承包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承包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承包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承包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报给委托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8、开工前,承包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承包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承包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委托方同意,承包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委托方以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委托方的防护设施及标示。  

10、承包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委托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承包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2、承包方必须接受委托方的监督、检查,对委托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3、承包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委托方,并积极配合调查,因承包方自身原因造成的不安全事故,事故责任由承包方全部承担。  

14、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15、承包方在进场施工前须根据业主的要求做好工程和人员的报备工作。  

12.    项目管理  

12.1 承包方必须委派项目经理,并定期参加现场会议,积极配合委托方工作,服从委托方的协调管理工作,解决安装和试用中的问题。  

12.2 委托方委派工地代表,对安装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验收工程、办理货物安装验收手续,负责解决应由委托方解决的问题,协调、处理其他有关事宜。  

12.3 本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内容须无条件接受现场监理公司的监理。  

13. 设计与设计联络  

13.1 承包方必须配合委托方的施工设计,在合同生效日期后的5天内将满足施工设计所需的详细资料提供给委托方。  

13.2 委托方进行的与承包方产品选用有关的设计,如果提请承包方审核,承包方应在7天内完成审核,对该设计进行确认或提出建议。  

13.3 承包方在取得委托方的同意后,及时与设计单位进行设计联络。  

14.     验收与保修期  

14.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承包方应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委托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竣工验收报告以及竣工图。委托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 15 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  7  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说明意见。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委托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委托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方修改后提请委托方验收的日期。安装验收完毕,委托方签署“验收合格证明书”。  

14.2 项目质保期为24个月,从承包方获得委托方正式颁发的“验收合格证明书”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承包方免费提供设备正常使用情况下的维修及保养服务。保修期内设备本身质量出现问题或由于设备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任何损伤或损坏,承包方应及时给予免费维修或免费更换,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由承包方负责。新更换的零部件的保修期则从更换后双方确认能正常使用时起计。  

14.3 如委托方要求,承包方应按优惠价格与委托方签订保修期后的定期维修保养合同。  

14.4 承包方应在广州市市设立常驻维修机构,处理所有维修服务,该服务必须是每天24小时提供的,在接到报修通知后2小时内赶到现场,并必须连续进行,直至故障排除。如承包方不能按时到达,委托方可以另行委托他人负责修理,所需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14.5 保修期满后,若有零部件出现故障,经权威部门鉴定属于寿命异常问题(明显短于该零部件正常寿命)时,则由承包方负责免费更换及维修。  

14.6 承包方承诺在保修期满后两年内以不高于投标书中所报价格向业主供应备品备件。  

14.7 在有关部门进行的验收时,委托方应及时配合承包方。  

15. 现场培训  

15.1    承包方要对委托方委派的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进行现场培训。所有培训使用中文进行。  

15.2    承包方派出的培训人员,应在所提供的产品上具有五年以上的维修经验。培训前,培训人员的简历连同培训计划要一并提交委托方批准。委托方认为培训人员不合适可要求更换。  

15.3    承包方培训前应提供中文操作、维修手册。通过培训使委托方委派的技术人员能够了解设备结构工作原理及工作性质,能排除一般故障。  

15.4    承包方派出的现场培训指导人员的各项费用,已经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委托方不再提供。  

15.5    现场培训完成后,承包方应向受训人员颁发证书,委托方向承包方签发现场培训完成证明。  

16. 合同变更  

16.1 承包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实需变更原合同约定的货物,承包方应预先提出变更清单对照表及其变更的理据,经委托方确认并签署有关变更文件后实施。  

16.2 无论承包方提供的货物是按原合同的要求或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变更后的货物,承包方都不能免除对货物应承担的责任。  

16.3 因委托方的原因变更合同货物的,委托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双方协商后签署有关变更文件。  

17. 技术文件  

17.1 承包方应向委托方提供包含保证委托方能够正确进行操作、检查、维修、维护、测试、验收和运作所需要的所有内容的技术文件(含电子文档)一式六套。  

17.2 委托方完全按照承包方提供的技术文件指导所进行的任何操作、检查维修、维护、测试、验收所引起的系统和/或设备或其部件的损坏由承包方承担责任。  

17.3 承包方未提供合同规定的技术文件,委托方可以推迟付款,直至委托方确认承包方补齐有关技术文件。  

18. 违约索赔  

18.2    委托方逾期付款的,每延误一日,应按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三计算,向承包方支付违约金。  

18.1 因承包方原因项目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工期完工,每延误一日,应按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三计算,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承包方逾期交货满 30 日的,委托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向承包方进行索赔。承包方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逾期交货的货物价款、因解除合同并退货而产生的包装、装卸、运输和仓储等费用等实际损失以及一切可期待利益。  

18.3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19.    不可抗力  

19.1 由于一般公认的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不可意料的事故而不能及时按合同规定供应货物时,承包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告委托方,证明事故的存在。“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能预见、超出受影响一方控制,且不能通过合理的谨慎操作而避免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火灾、爆炸、地理变异、洪水、地震、浪袭、雷击、战争、疫情或其他任何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及不能克服的事件。 然而,任何信用、资本或资金的不足或短缺不属于超出本合同一方合理控制之外的事件。  

19.2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双方应努力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不可抗力因素继续存在,致使在合同规定或合同变更后的完工期限仍不能履行完毕,委托方则有权解除合同,这时,双方均不互提出索赔。委托方不承担终止合同的责任,委托方也不可没收履约保证金。承包方也不得扣押预付款,双方在合同解除后30天内结算完毕。  

20. 争议  

20.1    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将相关争议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20.2    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将继续履行在本合同项下各自的其它义务。  

20.3 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1. 税和关税  

21.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的税法规定对承包方或其雇员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承包方负担。  

21.2 本合同执行有关的在中国境外发生的应属于承包方义务的一切税费均应由承包方负担。  

21.3 合同总价包含应付的销售税、进口环节税(关税和增值税)。  

22. 合同生效、失效和终止  

22.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且委托方收到承包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2.3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2.4 如果合同中的任一方严重违反合同条款,则对方可终止合同,并及时通知对方。  

23.     其它  

23.1 本合同的签订、相关发票的开具以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的名义进行。本合同中委托方与承包方的公文往来(包括但不限于函件、证明、通知、情况说明等)、履约保证金收据的开具等均以委托方的分公司即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的名义进行。  

23.2    本合同之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23.3    本合同共八份,双方各执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承包方:  

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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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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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  

授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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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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