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电机学院物联网技能实训中心建设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2)、投标人与招标人、潜在的投标人等本项目相关单位不存在利益关系;3)、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为已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登记入库的供应商;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情况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电机学院物联网技能实训中心建设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200619-2676(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0-20-33459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为满足物联网工程等计算机类专业本科生参加1+X技能培训和相关考点建设的要求,采购传感网应用开发实训套件15套,包括配套教学资源、交换机、实验桌椅等。实训中心可满足对物联网相关专业本科学生的1+X技能培训和考点建设的需求,培训后学生可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传感网应用开发”考试,获得相应证书,达到预期效果和目标。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30天
7、采购预算金额:610000.00元(国库资金:61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执行《政府招标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中小企业化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9、最高限价:
10、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
11、项目联系人***
12、电话:***
1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0-06-19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6-29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加盖单位公章)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上述资格要求中所需要的证明资料。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自2020年06月19日17:00至2020年06月29日17:00止(北京时间,若有出入具体时间以上海政府采购网公告时间为准),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开标时需提供以上报名资料纸质版一份。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6-19 17:00:00至2020-06-29 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如需纸质招标文件可自行打印,也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购买(售价500元人民币/本,售后不退)。注:“疫情期间,提倡通过网上以邮件形式报名,提交彩色扫描件的报名资料;如需现场报名请先咨询预约招标业务人员,否则不予接待。招标代理单位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评标时仍由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招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0-07-10 15: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0-07-10 15: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381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开标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网上投标回执及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以及装订完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1正4副准时出席开标会议,自带笔记本电脑及上网工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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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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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上海电机学院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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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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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01306 |
邮编:200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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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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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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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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