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沈阳工务机械段大型养路机械配件(四次)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各供应商参与。
如至报名时间截止时,对报名供应商仅为一家的包件,采购人比照单一来源方式办理。
二、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的物资(设备)种类、数量、交货地点详见本公告附件1。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为:
A01,A05,A07,A08,A11,A12,A14,A16,A21,A22: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主机厂或原车配件制造商或主机厂和原车配件制造商的代理商,代理商必须具有主机厂或原车配件制造商的代理授权证明文件。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税率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A06,A20: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主机厂或配件制造商或主机厂和配件制造商的代理商,代理商必须具有主机厂或配件制造商的代理授权证明文件。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税率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A09,A10: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主机厂或原车配件制造商或主机厂和原车配件制造商的代理商,代理商必须具有主机厂或原车配件制造商的代理授权证明文件。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税率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原车配件制造商须提供给主机厂电气系统配套供货证明。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谈判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公开采购网”(https://www.sytljwzzb.com/),完成网上报名程序(报名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2”,包件号须在报名系统内填写准确,物资采购所将留存备查)并购买谈判文件。
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的时间为2020年6月22日8:00时起至2020年6月24日16:00时(北京时间)止。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的时间截止后,供应商可登录“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公开采购网”,自行下载谈判文件电子版,下载成功即代表报名成功。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按报名截止后收到的短信提示,重新报名。
4.2文件工本费为200元人民币,在报名前将文件工本费汇至本公告7.5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未缴纳文件工本费者,投标无效。(文件工本费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时无需再次缴纳,缴纳账号见本章7.5)。
4.3文件工本费及中标服务费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报名时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
4.4谈判保证金金额
A01:5900元、A05:41400元、A06:17000元、A07:34900元、A08:71100元、A09:75500元、A10:13200元、A11:32700元、A12:77400元、A14:129900元、A16:48800元、A20:49100元、A21:65700元、A22:19300元,汇款账户信息见本章第8.3款,汇缴保证金时请在备注项填写项目编号及所投包号。
五、报价文件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0年07月01日08:00时至08:30时,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7月01日08:30时,地点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沈铁物资”三号楼)一层101开标室。地址:***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布首次报价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0年07月01日08:30时(北京时间)公布首次报价,地点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请供应商代表按时出席仪式。
七、联系方式***
7.1采购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7.2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详细地址:***
7.3立项单位:沈阳工务机械段
技术咨询人:黄勇
联系电话***
7.4项目经理:于经理
电话:***
邮箱:156745084@qq.com
项目经理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时-11时,13时-16时,如上述时间无人接听请以短信或邮件形式留言。
7.5谈判文件工本费、谈判保证金提交汇款信息、交易服务费支付
开户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账号:3301002209249050332
7.6谈判文件售卖发票索取、交易服务费发票索取
开票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发票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发票(工本费和服务费)分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两种,金额1万元以上且为一般纳税人时,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余一律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等媒介上发布。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