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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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6.29 |
地 区: | 天津市 |
内 容: | *****局**分局机关 *****局**分局万新派出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WBZB-****-DL-***)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局**分局机关 委托,**万邦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局**分局万新派出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 |
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机关 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万新派出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WBZB-2020-DL-213)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机关 委托,天津万邦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万新派出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万新派出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WBZB-2020-DL-213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万新派出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项目预算
126.5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约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小型、微型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6月至开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7.本项目仅面向小微企业,需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承诺函。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20-06-19到 2020-06-28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本项目因疫情影响为电话及线上报名,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1)由投标人(邮箱)向天津万邦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邮箱:wanbangzb123@163.com)发送报名信息,包括:报名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500.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0-06-29 14:0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0-06-29 14:0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580号仁爱濠景庄园康景园2-02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2.联系电话***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万邦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机关、天津万邦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东丽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磋商文件下载
天津万邦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