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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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03 |
地 区: | 廊坊市 |
内 容: | **省******第二幼儿园食堂副食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第二幼儿园食堂副食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HBZJ-***** 采购人名称:******第二幼儿园 采购人地址:********西道 采购人联系方式: |
关键词: | 幼儿园 |
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第二幼儿园食堂副食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6-17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廊坊市安次区第二幼儿园食堂副食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 HBZJ-20264
采购人名称:廊坊市安次区第二幼儿园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泽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内容:食堂副食配送服务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年
预算金额:15元/人/天,并且承诺在同等质量的前提下,为采购人提供的副食原料价格不高于廊坊市同期同类产品、同等级别的市场批发价格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磋商供应商须具有税收证明【缴纳近1年内(至少3个月)的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新成立3个月内的公司除外)】;近1年内至少3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新成立3个月内的公司除外);上一年度企业财务状况报告(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3、磋商供应商为生产企业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非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磋商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5、单位负责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报名时须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副本),2、缴纳近1年内至少3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3、税收证明【缴纳近1年内至少3个月的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新成立3个月内的公司除外)】,4、上一年度企业财务状况报告(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6、法定代表人证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7、生产企业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非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磋商供应商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包)初步审查,经初审合格后领取磋商文件(磋商供应商须携带U盘,报名现场发售电子磋商文件,不再单独发送),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磋商使用”等字样,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磋商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小组对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磋商将被拒绝,磋商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6月18日-2020年6月24日9:00-11:00,14:00-16:00(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发售地点:河北泽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廊坊办事处
磋商文件发售方式:现金直接购买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套,售后不退
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7月3日10:30
磋商时间:2020年7月3日10:30
磋商地点:河北泽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廊坊办事处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本公告发布媒体: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