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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榕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东部新城商务办公中心消防维保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06.18 标签: 福建省招标 物业管理招标 
加入日期:2020.06.18
截止日期:2020.07.09
招标业主:福州市榕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区:福建省
内 容:  ************受*************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东部**商务办公中心消防维保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东部**商务办公中心消防维保服务 项目编号:FJLQ********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
关键词: 物业管理
 
招标公告正文

  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州市榕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州市东部新城商务办公中心消防维保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州市东部新城商务办公中心消防维保服务

项目编号:FJLQ2020301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市榕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项目名称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面积(平方米)

服务期

合同包最高限价(元)

投标保证金(元)

主要技术(服务)要求

1

福州市东部新城商务办公中心消防维保服务

1

福州市东部新城商务办公中心消防维保服务

332108

2年(1+1模式)

80

16000

详见第三章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格标准: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供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2、①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上一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半年内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②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3、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书面声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之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资格性检查不合格,投标被拒绝。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当日查询结果为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投标项目维保技术服务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投标文件 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合格有效,其复印件应是最新、清晰的。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6月18日 16:59 至 2020年06月2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区3号楼101二层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09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7月09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区3号楼101一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人应知

 

1、购买招标文件(办理报名手续)事宜

 (1)购买招标文件事宜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fjlqzb888@126.com

      (注:非招标文件购买事宜,请联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A. 现场办理购买招标文件事宜的投标人,可至我司办理书面报名登记。

B. 采用邮件方式办理购买招标文件事宜的投标人,务必先电话联系。按照本项目相关网站上发布的招标公告提供的我司银行账号等信息,转账相应的标书款至我司账户,同时将转账底单截图及贵公司相关信息(含公司名称、联系人、手机、公司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2、开具发票事宜:

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投标人(除发票抬头为个人或政府部门等无税号单位外)购买招标文件或缴纳中标服务费若需开具发票,须提供与投标人公章一致的单位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若采用转账方式的,应在转账时备注投标人纳税人识别号(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若因未及时提供或提供错误信息造成的开票问题,我司概不承担责任(不提供换票或补票等服务)。

3、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

    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将《退回保证金说明函》(含清晰准确的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另册制作一套并加盖公章装在一单独的信封内密封提交。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将合同原件(或加盖公章及骑缝章的复印件)及《退回保证金说明函》(含清晰准确的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送至或邮寄至我司退回保证金(不接收传真件)。否则由此造成投标保证金无法及时退还的,我司概不承担责任。

4、关于投标人名称: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应与购买招标文件(办理报名手续)登记的单位名称完全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我司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出账账户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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