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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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长春市 |
内 容: | **新区规自中心超达大路以**分重要节点景观修建详规采购项目已由**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XQZC****-***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招标,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人为**新区规划和自然**管理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为**省公招招投标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 |
长春新区规自中心超达大路以南部分重要节点景观修建详规采购项目已由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XQZC2020-035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招标,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人为长春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为吉林省公招招投标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7月1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贷款业务。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GZ-CZFW-200018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规自中心超达大路以南部分重要节点景观修建详规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94.7万元
采购需求:(1)硅谷大街两侧景观绿化;(2)城市生态公园(永春公园、幸福公园);(3)高新区生物医药及先进装备智造产业园内部道路两侧景观绿化。
合同履行期限:
1.规划阶段:合同签订后1~30日组织调研和技术对接等,确定基本内容框架,形成初步方案。
2.方案阶段:合同签订后30~60日,深化初步方案,完成规划评审成果,向新区及空港管委会、相关部门征求意见。
3.成果阶段:合同签订后60~90日,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并确定最终方案,提交规划成果纸质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近三年(2017-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4.近六个月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相关材料;
5.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6.对于近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公示证明(打印页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7.单位负责人***
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6月19日至2020年6月28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5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
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需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本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售价:500元/份,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5日9:30时
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0年6月19日至2020年6月28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长春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联 系 人***
电 话:0431-81335735
监 督 人: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公招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解放大路810号7楼
联 系 人***
电 话:0431-81696339
政采贷工作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18043009636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