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18 |
---|---|
截止日期: | 2020.06.18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合同法》。 *、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 |
关键词: | 农业 |
南平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建瓯市农业农村局
乙方:福建省建瓯科创农业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783]ZY[CS]2020001的建瓯市农业农村局柑橘黄龙病防控农药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解锁编辑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A170106 | 化学农药 | 化学农药 | 1 | 批 | 国内 | 479500 | 479500 | 见投标文件 | 见投标文件 | 无 | ||||
合计: | 47950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柒万玖仟伍佰元整(¥4795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7)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建瓯市项目所在乡镇;
4.3交付条件:按合同要求。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厂家承诺实行“三包”,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少于15个月(两者不同时,以条件优的为准),质保期自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上签字之日起计算。 (2)在质保期内,提供技术服务热线,负责解答用户在货物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并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操作方法。如有需要,卖方必须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解决问题。。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验收标准:所有货物按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部分内容进行验收。 2、采购方有权对每批货进行抽验,检验费用由中标人负责。中标方将货物全部送达指定的项目乡镇村后,采购方对采购产品技术指标、外观、包装、数量、有效期等进行验收,若产品与招标文件要求的不符,采购方有权不予接收,若因产品内在质量问题造成药害的产生的损失由中标方全部负责。验收合格后,经双方授权代表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定验收合格。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解锁编辑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100 | 1、中标方将货物全部送达至指定的项目乡镇村后,采购方对采购产品验收合格后,供方提供货值100%的正式税务发票给采购方,采购方在一个月内支付给中标方货款的100%。 2、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10%。说明: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3日内,向采购单位指定帐户提交中标金额的10%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项目完成6个月后无产品质量问题,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签订合同前3日内,向采购单位指定帐户提交中标金额的10%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项目完成6个月后无产品质量问题,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10、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建瓯市人民法院。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三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 建瓯市农业农村局 | 乙方: | 福建省建瓯科创农业有限公司 |
住所: | 建瓯市水电大厦8楼 | 住所: | 福建省建瓯市东岳路5号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 | |
委托代理人: |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 | 联系方法***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福建省信用社建瓯建州信用社 | |
账号: | 账号: | 9050623010010000039913 |
签订地点:建瓯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