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灵芝乡水流村巷道硬化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静宁县灵芝乡水流村巷道硬化项目已由静建字〔2020〕22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静宁县2020年4月份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业主为静宁县灵芝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恒达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静宁县灵芝乡水流村巷道硬化项目
2.建设地点及规模:本工程位于平凉市静宁县灵芝乡水流村。主要工程为村组巷道硬化,面积为3300.00平方米。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主要硬化范围为水流村内各巷道,共19条巷道。巷道采用《乡村道路工程技术规范》巷路技术标准设计,设计行车速度15km/h,路基宽度介于2.5~3.0m之间,路面宽度介于2.5~3.0m之间,路面结构为16cm厚水泥混凝土面层+15cm厚天然砂砾垫层,配套设置波形梁护栏50.00m,修建现浇混凝土矩形边沟涵200.00m,混凝土盖板36块。
3.项目概算:39.60万元
4.质量标准:合格。
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6月22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7月6日,总工期15天。
6.招标内容:施工图内所有建设工程。
7.标段划分:本工程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8.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9.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
10.招标期限:2020年6月18日10时00分00秒至2020年6月19日10时00分00秒
( 备注:各竞标人请于2020年6月19日10时00分前将所需资料全部上传,过时不予受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各项证件齐全且合法有效。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企业业绩,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人员要求:建造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资格,技术负责人***
3 . 必 须 为 未 被 列 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 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 投 标 人 需 提 供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http://wenshu.court.gou.cn)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
5. 竞标人应提交针对本项目的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投标预算、施工能力等证明材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方式
1.招标人通过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采购招标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投标人登录平台自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营业执照、施工方案等文件;
3.竞价结束后,中标企业需提供依据要求编制并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
4.系统评标,签发中标通知书。
五、相关要求
在招标时限内,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价等工作。
六、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同时发布中标公示。
2.通过竞价中标的竞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投标预算文本纸质版于中标公示结束前送至招标人,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中标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静宁县灵芝乡人民政府
地 址:静宁县灵芝乡
联 系 人:吕恭嗣
电 话:18193389667
代理机构:甘肃恒达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教育局家属楼4-301室
邮 编:744000
联 系 人***
电 话:18093387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