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18 |
---|---|
截止日期: | 2020.07.10 |
招标业主: | 肇庆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双光面**度聚乙烯土工膜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信安六路湖荫街**号景逸苑首第**卡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年 ** 月 ** 日 ** 点 ** 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概况
肇庆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双光面高密度聚乙烯土工膜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肇庆市端州区信安六路湖荫街10号景逸苑首第19卡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07 月 10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200-202006-1122-0010
项目名称:肇庆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双光面高密度聚乙烯土工膜采购及安装项目
预算金额:2,060,900
最高限价(如有):20609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肇庆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双光面高密度聚乙烯土工膜采购及安装项目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书》。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营业执照(须体现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2018年或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单位可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
3、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否则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投标人需提供上述两个网站的网页查询结果作为证明材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述渠道复查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若投标人自查结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复查结果不一致,将以复查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视为无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4、单位负责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6 月 18 日至 2020 年 6 月 28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肇庆市端州区信安六路湖荫街10号景逸苑首第19卡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07 月 10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即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中心3楼3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须提供正反面];
(注:所有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否则不接受报名)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肇庆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恒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附件
发布人:广州恒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