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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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10 |
地 区: | 陕西省 |
内 容: | **中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局榆横工业区分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兴达路、**路、能源路派出所物业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兴达路、**路、能源路派出所物业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YLG |
关键词: | 物业服务 路 |
陕西中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榆林市公安局榆横工业区分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兴达路、沙河路、能源路派出所物业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兴达路、沙河路、能源路派出所物业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YLGXQZFCG通2020-39号
三、采购人名称: 榆林市公安局榆横工业区分局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中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兴达路、沙河路、能源路派出所物业服务项目1年
项目概况: 兴达路、沙河路、能源路派出所物业服务项目 服务期:1年
项目用途: 物业
采购预算: 1189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投标人须自行声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2019年度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19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提供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或担保函;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0-06-19 09:00:00至2020-06-30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航宇路住建局正对面(中财)二楼
3、文件售价:
每套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①单位介绍信原件;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原色印章的复印件;③经办人的本单位(截止至开标时间前十二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谢绝邮寄。2、在本次招标活动中,请各投标人严格按照《榆林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疫情期间逐步恢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秩序的通知》(榆政发改函【2020】28号)文件、《榆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全市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的通告》(第14号)及榆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第20号)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7-10 09:10:00
2、投标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室4
3、开标时间:2020-07-10 09:10:00
4、开标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室4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2、开户名称:陕西中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长安银行榆林明珠大道支行
4、账 号:806052601421002427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陕西中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