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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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受***台城街道办事处平岗村联一经济**社的委托,定于****年*月**日**时**分于***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对平岗村联一厂山场地进行投标,本项目采用举牌竞投的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或个人前来竞价。 |
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受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平岗村联一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0年6月24日14时30分于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对平岗村联一厂山场地 进行投标,本项目采用 举牌竞投的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或个人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资源类型及面积: 农用地/面积45亩(其中临时建筑物22亩)(实际面积以实地面积为准) 。
2、标的物所在位置:平岗村联一厂山场地。
3、发包期限:10年(自2020年9月1日起至2030年8月31日止)
4、交易底价:¥80000.00元/年。
5、承包款(租金)收取方式:每年9月1日前交付当期承包款 。
6、竞投保证金:¥1000000.00 元。
7、资产使用范围: 种植,无污染 。
8、租金递增方式:每5年为一租金递增周期,自2025年9月1日起开始递增,每个递增期租金增幅为上一期租金的10%。
9、本项目按该地块的性质和用途使用。
10、本场地的临时建筑物为砖窑及其附属物,承包方不能随意拆除,如需拆除要经出租方同意,如不经出租方同意拆除该临时建筑物,则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没收其合同保证金。
11、因本场地位于公路边,所以本场地位于公路边的路段位置,在公路边起往本场地入内16米范围内不准开建新的出入路口及搭建临时建筑物,只能使用原有的路口出入。
12、本项目的临时建筑年久失修,承包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的3个月内完成对本项目临时建筑进行重新维修,并在2020年11月15日前得到发包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无息返还竞投保证金100万元,否则发包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没收竞投保证金100万元,合同履行保证金10万元。
13、在承包期间,如承包方需对本场地的临时建筑进行改建、扩建、新建,必须经平岗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14、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提前解除合同时,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内添置的临时建筑物(机械设备、钢结构建筑除外)、设施(包括水、电线路、电表)等无偿归平岗村联一经济合作社。
15、在合同期间承包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直至合同期满。
16、承包期间如国家、集体或市政建设征用该土地时,双方则无条件服从,并互不追究对方责任,补偿办法按台山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土地补偿全部归发包方,在合同期间添置的其它临时建筑、附属物、设施等补偿归承包方。
17、承包经营期间一切日常开支、债权、债务、税费、工人工资等开支和经济、法律责任由承包方全部承担,与发包方无关。
18、竞投会结束,未能成功竞得的竞投人的竞投保证金在1个月后无息退回。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三、领取资料
竞投人(单位)可于 2020年6月18日至 2020年6月22日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原件)到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索取竞投详细资料。
四、截止报名时间:2020年6月22日下午17时30分。
五、实地查看
本次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资源的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资源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六、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0年6月24日14时30分,携带相关资料到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竞投保证金凭证;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