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18 |
---|---|
截止日期: | 2020.07.20 |
招标代理: | 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 |
地 区: | 吉林省 |
内 容: | 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按照**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受**省中医药科学院的委托,对**省中医药科学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省级中医药科研机构建设项目改造工程监理(二 |
1、招标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按照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受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的委托,对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省级中医药科研机构建设项目改造工程监理(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省级中医药科研机构建设项目
改造工程监理(二次)
2.2招标编号:JLCTTC-20GZFFW1047-2
2.3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200513]-1125号
2.4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自由院区和高新院区院内。自由院区位于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由大路6426号,高新院区位于长春市高新区蔚山路155号。
2.5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将原吉林日报社新闻中心大厦及辅楼、吉林日报社印务中心辅楼、吉林日报社印务中心主楼整体改建为临床科研实验1#楼、临床科研实验2#楼、临床科研实验辅检综合楼,对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科研楼局部改造,总建筑面积58370.29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
2.6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上述全部工程的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7计划工期:2020年6月20日至2021年9月20日
2.8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保修期结束
2.9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2.10标段划分:本次监理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
2.11采购项目预算(招标控制价):180万元;有超出采购预算(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招标人不予接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应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 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8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18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4业绩要求: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具有至少一项与本次招标工程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同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详见吉建招〔2017〕6号文和吉建招〔2017〕9号文件,业绩涉密的,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吉建招〔2017〕12号文件规定执行)。
3.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无在建工程。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8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投标。
3.9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0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
3.11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规定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12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资料等,社保证明为社保官网打印。
3.13外埠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埠企业入吉信息登记的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投标;(详见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吉建办〔2019〕82号文件)。拟派出的监理人员(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可查。
3.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16投标人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3.1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投标报名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和方式:自2020年6月24日上午8:30时起至2020年7月1日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按要求办理CA认证后自行登陆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ggzyzx.jl.gov.cn)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标处理。
CA认证办理基本流程: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按照规定进行投标人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国投安信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办理CA认证。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技术支持联系方式:投标人注册,CA数字证书 (USBKey)及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电话:0431-85177688;技术支持电话:***
4.2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7月1日16:00时
投标人取得CA认证后,可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CA登录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点击“投标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没有点击“投标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7月20日9时00分
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负一楼投标文件收取专区(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
办公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160号
联 系 人:侯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长春西安大路支行
账 号:600049603
8、特别提示
8.1凡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8.2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变更公告内容,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内容有变更,均在变更公告中发布。
8.3投标人应提前下载《吉事办》,并按要求进行注册绑定工作,在进入指定区域进行文件递交登记时,应向现场工作人员出示《吉事办》小程序中的吉祥码,扫码通过后进入;
8.4投标人在省政务大厅负一楼投标文件收取专区递交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投标保证金凭证、询标邮箱的授权函(开标一览表、投标保证金凭证、询标邮箱授权函分别单独密封),并签到、检验文件密封;
8.5开标过程采用腾讯会议系统进行现场直播,投标人需用手机或电脑提前下载、安装腾讯会议APP或腾讯会议软件,注册用户名应为投标单位全称。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8.6询标以电子邮件***
8.7开标项目负责人***
8.8投标人代表要按吉林省、长春市有关防疫规定,确保自身健康状况,参与现场交易活动的人员均应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正确佩戴符合防疫规定的口罩,自觉保安全间隔距离,自觉维护好场地卫生和秩序,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不随意走动,废弃口罩定点投放。如违反相关防疫规定,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9、吉林省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1-82752637、82752638 电子邮箱***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