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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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辽宁省 |
内 容: | 一.采购人:*****区财政局 二.项目名称:**区职工医疗补助保险 三.采购内容: **区职工医疗补助保险 四.采购预算:*******元 五.供应商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联系地址:********府大街 联系人:白晓莉 |
关键词: | 医疗 保险 |
一.采购人:盘锦市大洼区财政局
二.项目名称:大洼区职工医疗补助保险
三.采购内容: 大洼区职工医疗补助保险
四.采购预算:5824000元
五.供应商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六.单一来源理由及依据:
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来承办大洼区行政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业务。具体依据是:
1.该公司已连续两年为大洼区区承办此项保险业务。
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是全市政府公职及离退休人员补充医疗保险业务的承办单位,已具有成型的服务经验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为全市参保的政府公职及离退休人员提供了专业的保险服务,得到了全市公职及离退休人员的认可。
3.受疫情影响,在本年度补充医疗保险合同暂未续签,但在未续保期间政府公职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已正常接收留存索赔资料,并予以赔付处理。
鉴于上述原因,由该公司继续承办大洼区政府公职及离退休人员补充医疗保险项目,能够更好地延续项目服务。
七.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监管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1、采购人名称:盘锦市大洼区财政局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监管机构名称:盘锦市大洼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本公告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盘锦市公共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并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采购部备查。
大洼区财政局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0年06月18日
辽宁省地市用户-盘锦市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