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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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6.24 |
地 区: | 云南省 |
兰坪县公安局执法记录仪及数据采集站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YNDB2020-0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鼎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公安局的委托,对其兰坪县公安局执法记录仪及数据采集站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本项目采购计划已获得相关部门批准,资金已落实,竭诚欢迎具有供货及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询价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兰坪县公安局执法记录仪及数据采集站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YNDB2020-013。
3、采购内容:按照采购人所提供的规格、技术参数、性能及要求完成兰坪县公安局执法记录仪及数据采集站采购项目的采购、调试、检测验收、及售后服务等。规格、技术参数及性能相关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采购内容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技术参数及性能相关要求 |
单位 |
数量 |
预算单价(元) |
1 |
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
台 |
30 |
2200 |
2 |
4G智能执法记录仪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
台 |
10 |
3240 |
3 |
数据采集工作站(立式)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
台 |
11 |
20000 |
项目预算总价:318400元 |
4.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5日历天内完成交货。
5.交货地点: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公安局。
6.质量要求、质量保修期、质量保证金
6.1质量要求:按国家及相关行业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6.2质量保修期:全部产品质量保修期不得低于三年。
6.3质量保证金:签订合同时约定。
7.采购预算金额及资金来源
7.1 采购预算金额:3184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壹万捌仟肆佰元整)。
7.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1、供应商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请于2020年6月19日至2020年6月23日,每日9时00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7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3、报名地点:(兰坪县城财富天地汇购超市旁);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现场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6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
5.1投标申请书(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原件;
5.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时出示身份证);
5.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5.3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副本原件;
5.4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注:各投标供应商请按上述要求提供装订成册的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报名资料一份(要求提供原件的须按要求交予采购代理机构查验);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注明采购项目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
本项目需现场报名成功才能参与投标。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24日上午8时30分至9时30 分现场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地点:云南鼎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兰坪县城财富天地汇购超市旁)开标室。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6月24日上午9时 30 分;
开标地点:云南鼎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兰坪县城财富天地汇购超市旁)。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00(大写:伍仟元整);
1.交纳时间:保证金必须在递交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一天17:00时前到账,投标人应一次性足额交纳,交款凭据不再装订到响应文件投标函中。保证金到账情况以云南鼎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核查结果为准。
2.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电汇或转账。
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报名时提供的投标单位法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转账,不得从分公司、办事处、其他机构以及个人账户转账。
4.在汇款附言中注明项目招标编号:YNDB2020-013。
5、投标单位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6.成交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复印件送达云南鼎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利息不计)。其余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于成交公示期满后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利息不计)。
7.未按相关要求或错存入我公司账户的资金,于开标5个工作日后需凭《退拨申请》予以退还(利息不计)。
户名:云南鼎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坪支行
账号:2513041609200030448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公安局
地 址:兰坪县城沧江路35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鼎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兰坪县城财富天地汇购超市旁
联系人***
电 话: 15096947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