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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采油厂2020年33万吨产能建设工程钻井废弃泥浆无害化处置项目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06.18 标签: 陕西省招标 西安市招标 
招标编号:ZY20-XA606-FW426
加入日期:2020.06.18
地 区:西安市
内 容:第十采油厂****年**万吨产能建设工程钻井废弃泥浆无害化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招标条件 第十采油厂****年**万吨产能建设工程钻井废弃泥浆无害化处置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
 
招标公告正文

第十采油厂2020年33万吨产能建设工程钻井废弃泥浆无害化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0-XA606-FW426

 

  1. 招标条件

第十采油厂2020年33万吨产能建设工程钻井废弃泥浆无害化处置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项目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2020年33万吨产能建设工程钻井废弃泥浆无害化处置项目,实施区域为华池县境内,包括64个井组预计268口井,投资1200万。因产建滚动开发,存在地质部署调整工作量发生变化的可能,结算时以实际签认工作量为准。

招标范围:第十采油厂2020年33万吨产能建设工程约64个井组268口井钻井废弃泥浆无害化处置。由于所涉及地质开发区块滚动开发,地理位置连接紧密,并有较多重叠区域,为便于统一协调管理,本项目不进行标段划分,共需10个技术服务公司,工程量原则上为均摊。

服务要求:

1、施工单位在接到项目组开具的井场施工通知单的3日内必须完成该井场的废弃钻井液无害化处置工作。

2、施工单位在踏勘现场时,及时与井场所在区域的采油作业区或井区联系,了解施工现场管线、电力线路走向、埋深,严禁挖断管线及电力线路。

3、施工单位在人员、设备到达施工现场后,开始施工前必须告知井场所在区域的采油作业区、监理公司及项目组,以便加强作业过程监管。施工完成后将信息及时反馈至项目组、监理公司、采油作业区。

4、使用的固化剂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具有正规产品说明,出厂检验合格证;严禁使用无合格证、过期、受潮的药品及沥青、水泥、石灰为固化剂。

5、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泥浆池内的上清液必须进罐。若pH值在6-9之间,可用作井场和道路喷洒降尘使用,严禁偷排掩埋。

6、施工过程中严禁就地取土降低井场;严禁将引流坑挖在抽油机、变压器周围及沟边5米范围内,严禁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私自接电。

7、施工单位必须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监督,确保施工过程受控。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安全、环保、外协问题由施工方全部负责。

8、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将井场、周边、及护坡上所有油泥、垃圾、废原材料、和被污染的土壤等废弃物彻底清理整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所有收集的废弃物均应在完工3日内拉至西峰油田工业固废场安全处置,清运工作应严格按照“石油勘探开发固体废弃物转移联单”要求,经相关部门签字确认。

9、现场固化剂的投放数量,按照固化剂、泥浆量0.5:10的比例进行使用(施工前,施工单位要准确测量现场的泥浆量,确保固化剂投放量准确,达到治理效果)。《固化剂具体添加:200方泥浆加1吨固化剂(1口井/1.5吨固化剂,每增加1口井增加固化剂0.5吨;1口水平井/2吨固化剂,每增加1口井增加固化剂1吨;1口水源井1吨)。

10、严禁将工程转包给第三方进行施工。

11、进行治理后的泥浆池覆土不得少于100cm,部分必须有承压能力,要确保上方能建设简易建筑和运转设备。井场平整无遗留垃圾等。施工队伍必须在泥浆池固化后的泥浆池前栽立木牌警示安全标示告知且要求警示牌牢靠稳固,避免后续施工队伍车辆及人员进入井场发生风险危害。

12、施工完由项目组、监理公司、环保局验收,不合格由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合格后出具庆阳市环境监测部门的监测报告、验收单作为结算依据。

13、安全要求

严格遵守中国石油集团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HSE管理制度及各项安全环保要求,服务单位在服务过程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油田企业)安全、环保管理相关规定。

14、考核办法。对违反施工程序、管理要求的施工单位,项目组将取消施工任务,并处罚违约金5000元,同时该合同已发生工作量不予结算,清退出项目组市场。

2.2 服务地点:甘肃省庆阳市华池县境内。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365日历天。

2.4 具体情况见编号ZY20-XA606-FW426的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服务相关内容;

3.2 近一年财务状况良好,市场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存在资不抵债情况,并提供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的复印件);

3.3 投标人近5年(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须有类似业绩至少一份,类似业绩是指:固体废弃物处置或污水池环保隐患治理或钻井泥浆无害化相关业绩【须提供合同和结算发票的扫描件】;

3.4 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被长庆油田列入黑名单中或期限内禁止投标的投标人,将否决其投标;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未出现影响本项目实施的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出现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在近3年未因质量问题被中石油通报(复检合格恢复交易的除外),投标人在石油石化行业中无不良业绩记录,提供无不良业绩记录声明;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20 年 06 月 19 日至2020 年 06 月 24 日:

①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② 按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售价向本招标公告指定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

③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4.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① 只接受电汇或转账,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

② 投标人电汇或转账,必须在备注、附言、用途等地方填写:“ZY20-XA606-FW426标书费”。

(同时将转账凭证发送到xbfzxfp@163.com,我们会将电子发票发送至您的邮箱,标题格式:ZY20-XA606-FW426+第十采油厂2020年33万吨产能建设工程钻井废弃泥浆无害化处置项目(单位简称)

③ 电汇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    号:1032 6808 9610

行    号:1047 9100 3500

4.4 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后网上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汇款)后,将授权委托书扫描件、电汇底单和购买标书登记表(签字盖章的扫描件及编辑版Excel或Word版)发送至联系人***

4.5 本项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供应商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供应商,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办理说明及办理网点详见附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投标方式,以网上电子版为准。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5.1.1 提交时间:①建议于2020  07  13 17时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

② 投标截至时间见6.1,投标截至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1.2 现场U盘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勿需递交

6. 开标

6.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0 年 07 月 14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数小于等于10人的,本项目不予开标)

6.3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招标审计相关部门现场监督,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6.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

联 系 人***

电    话:0934-8590891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东北角天朗经开中心二楼

联 系 人:王殿凯,李籍

电    话:0934-8380906,15596827036

电子邮件***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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