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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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山东省 |
内 容: | 一、采购人:***人民政府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地址:***高新区舜华南路****号 联系方式:徐静****-******** 采购代理机构:***政务服务中心地址:***奥体西路***号 联系方式:*********** 二、采购项目名称:自爆式火箭弹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 |
一、采购人:济南市人民政府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地址:*** |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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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204160409 |
三、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根据今年我市增雨保泉、抗旱防雹工作需要,济南市人工影响天气中心急需采购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自爆式火箭弹和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非自爆式火箭弹,采购项目已列入2020年预算。 目前我市作业点使用的制式火箭发射架为上述两家企业的产品,因此只能使用上述两家企业配套生产的火箭弹。同时,上述两家企业已由中国气象局确定为定点供货商,并审批备案(附件1)。近年来,我中心经市财政局审批,一直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方式采购上述两种火箭弹。我中心根据有关要求召开了关于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增雨防雹火箭弹的专家论证会。来自山东省人民政府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的两位专家(高级工程师)听取了市人影中心的汇报,经专家研究一致认为“济南市人影中心使用的火箭发射架是人工影响天气主流设备,已在全国气象部门使用,这两种发射架必须使用这两家企业生产的配套火箭弹。这两家企业生产的增雨防雹火箭弹技术性能高,增雨效果好,符合当地实际业务,已在济南市大规模使用多年。建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增雨防雹火箭弹”。综上所述,我中心申请继续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自爆式火箭弹和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非自爆式火箭弹。具体项目如下:一、自爆式火箭弹自爆式火箭弹:单价1700元,数量200枚;计34万元;供货商: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非自爆式火箭弹非自爆式火箭弹:单价3130元,数量755枚;计236.315万元;供货商: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当否,请批示。 |
四、预算金额:34.0(万元) |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详见附件):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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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包括: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能够提供本政府采购项目的说明或本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技术指标的不合理性)反馈至济南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联系电话:0531-66603770)和济南市人民政府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联系人:徐静,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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