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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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6.30 |
地 区: | 湖北省 |
内 容: | **省国营黄盖湖农场瓜菜大棚基地建设项目(节余资金) 竞争性磋商公告 依据***赤财采计【****】***号备案表,**乾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省国营黄盖湖农场(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省国营黄盖湖农场瓜菜大棚基地建设项目(节余资金)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 |
依据赤壁市赤财采计【2020】898号备案表,湖北乾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省国营黄盖湖农场(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湖北省国营黄盖湖农场瓜菜大棚基地建设项目(节余资金)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报价。
一、 项目概况1.1项目编号:QJZB-2020009
1.2项目名称:湖北省国营黄盖湖农场瓜菜大棚基地建设项目(节余资金)
1.3项目地点:赤壁市黄盖湖农场大湾村黄泥湖组
1.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1.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6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10000.00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1.7采购内容及要求:道路硬化、新建蓄水池、电路迁改等,施工方案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
的全部内容。
二、 资格要求2.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以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有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照)、开户行许可证。
(2)供应商应提供2018、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
(3)供应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5)拟派五大员资格证书(施工员、安全员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资料员、质量员、材料员),并提供项目负责人***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报名开始之日至开标时间前查询结果为准)。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磋商)。
2.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提供的资料均需真实有效。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3.1时间:2020年6月18日至2020年6月24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5:00~17:00时止(节假日除外)。
3.2地点:湖北乾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赤壁市陆水湖大道242号新天府宾馆六楼)。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要求
4.1供应商持法人身份证明、有效身份证或拟派本项目的委托人持其本人有效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以下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到湖北乾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赤壁市陆水湖大道242号新天府宾馆六楼)购买磋商文件: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照)、开户行许可证;
(2)2018、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
(3)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
(5)五大员岗位证书;
(6)项目负责人***
(7)“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截图。
4.2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磋商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5.1磋商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30日上午9时00分,地点:湖北乾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赤壁市陆水湖大道242号新天府宾馆六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省国营黄盖湖农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湖北乾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地 址:赤壁市陆水湖大道242号新天府宾馆六楼
七、发布媒介
http://www.ccgp-hubei.gov.cn/ (湖北政府采购网)
八、执行政策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九、注意事项
9.1供应商在购买磋商文件时须仔细阅读资格要求。
9.2供应商对自己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如发现供应商提供了虚假的资格证明材料,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磋商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在相关网站上进行通报。
9.3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文,对于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遗漏、相互矛盾之处,或是对于采购范围的界定和采购内容的要求不清楚,认为存在疑义的,供应商应按本文件规定向磋商方寻求书面澄清;未提出澄清要求的,则认同为完全理解本文件要求并接受磋商方可能作出的任何最终解释。
9.4供应商应时刻关注媒介发布的公告,如磋商活动发生变化,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湖北乾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