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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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 |
地 区: | 新疆维 |
内 容: | 公示简要说明:************有晶体眼人工晶状体耗材服务商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一、 采购人名称:************ 二、 单一来源编号:XJTF(DY)****ZF** 三、 采购项目名称:************有晶体眼人工晶状体耗材服务商采购项目 四、 采购组织 |
关键词: | 医院 |
公示简要说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有晶体眼人工晶状体耗材服务商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一、 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
二、 单一来源编号:XJTF(DY)2020ZF64
三、 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有晶体眼人工晶状体耗材服务商采购项目
四、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有晶体眼人工晶状体耗材服务商 | 1 | 1480000 | 批 | 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 无 |
七、 申请理由:拟采购产品符合医院使用需求的仅有一个生产企业,需要从生产企业或其合法授权经销商处采购。
八、 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上海迪视特贸易中心
2、拟定供应商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沪青平公路4501弄80号B区104室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刘浩 | 高工 | 新疆肿瘤医院 |
朱炎 | 主任技师 | 乌鲁木齐第一人民医院 |
韩伟奇 | 主管技师 | 自治区胸科医院 |
郝华 | 主管技师 | 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 |
丁琳 | 主任医师 | 自治区人民医院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刘浩:同时可矫正近视和散光的有晶体眼人工晶状体的生产商只有瑞士STAAR公司,该公司唯一授权上海迪视特贸易中心在中国销售其产品,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上海迪视特贸易中心供货。
朱炎:该院拟采购的有晶体眼人工晶状体目前是为同时治疗近视和散光,而国际上唯一能生产具有治疗近视和散光的有晶体眼人工晶状体的公司为瑞士STAAR,国产的类似设备仅能治疗近视,不能治疗散光,国内唯一代理商为上海迪视特贸易中心,故建议按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供应商为上海迪视特贸易中心。
韩伟奇:该院拟采购“有晶体眼人工晶状体”耗材,该耗材目前全球范围内仅有瑞士STAAR一家生产,其国内代理商为上海迪视特贸易中心为唯一代理商。国产的类似设备仅能治疗近视,不能治疗散光。而此次的项目需同时治疗近视与散光,目前只有STAAR公司可提供,故建议采用单一来源进行采购。
郝华:此项目所采购“有晶体眼人工晶状体耗材”是由于开展患者近视和散光矫正手术的配套使用耗材。由国际品牌瑞士STAAR公司全球唯一提供,国内品牌仅能完成近视矫正技术,无法同时满足矫正近视+散光患者的治疗要求。上海迪视特贸易中心为此品牌项目唯一国内代理商,故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
丁琳:1.瑞士STAAR公司生产的有晶体眼人工晶状体,是唯一可以矫正近视和散光的。2.上海迪视特贸易中心是国内授权单位。3.建议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一、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2、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新疆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