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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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07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联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LC***HGG*****GD 二、采购项目名称:***城镇环境卫生管理局环卫型推土机采购项目 三、采购类别:货物类 四、采购人:*** |
关键词: | 推土机 卫生 |
广东联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LC020HGG06001GD
二、采购项目名称:普宁市城镇环境卫生管理局环卫型推土机采购项目
三、采购类别:货物类
四、采购人:普宁市城镇环境卫生管理局
五、项目内容、数量、最高限价及交货完成时间(含验收合格):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 |
交货完成时间 (含验收合格) |
1 |
环卫型推土机 |
1批 |
1168000.00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 |
(项目无分包情况下,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项目有分包情况下,投标人可以对一个子包投标,也可以对多个子包投标。但子包是投标的最小单位,投标人应对同一子包的全部货物和服务投标。)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前完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上的供应商注册工作。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且符合下列要求: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2018或2019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自然人除外);投标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
(2)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4、单位负责人***
5、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结束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进行留存。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时须提供《企业信用自查承诺函》,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审查后退回):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若有授权时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2)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06月17日起至2020年06月24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联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07日14:30(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07月07日14:00~14:30(北京时间)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普宁市池尾街道新寮村新春路西侧经适房首层门市西第一间
十、开标时间:2020年07月07日14:30(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普宁市池尾街道新寮村新春路西侧经适房首层门市西第一间
十二、本公告期限(大于5个工作日)2020年06月17日起至2020年06月24日。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普宁市城镇环境卫生管理局
地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联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十四、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揭阳市-普宁市政府采购网(puning.gdgpo.com)、广东联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dlince.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十五、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本公告期限,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广东联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