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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碳粉-CFNCB200081第 1 轮

信息发布日期:2020.06.17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0.06.17
地 区:江苏省
内 容: CMZC****/询价公告 : 询价单主信息 询价单号: RFSTG*********** 询价单标题: 纯碳粉 币种: 人民币 招标编号: CFNCB****** 税率: **% 询单类型: 采购 定量/定价: 定价不定量 询价单状态 报价中 报
 
招标公告正文


CMZC0005/询价公告
:





询价单主信息
询价单号: RFSTG20061700036 询价单标题: 纯碳粉
币种: 人民币 招标编号: CFNCB200081
税率: 13% 询单类型: 采购
定量/定价: 定价不定量 询价单状态 报价中
报价开始时间: 2020-06-17 10:23:00 报价截止时间: 2020-06-17 14:10:00
是否定向: 定向 保证金额: 0.0000
招标期限: 物料总项次: 1
供货开始时间: 2020-07-01 供货结束时间: 2020-09-30
采购组织: 轮次: 第 1 轮


物料信息

102050100 从 1 至 1 共 1


序号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 型号和规格 说明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交货期


1 A100900210 纯碳粉 纯碳粉...C≥98.0%...... 60.0000 吨 20200930



基本条款

102050100 从 1 至 8 共 8


条款类别 条款名称 条款内容









- 产品质量要求: 以满足炼钢使用及我公司制定的标准。按企业内控标准QJ/DT06.0022-2018执行,化学成分要求:C(固定碳)≥98%、水分≤0.5%、S≤0.8%、粒度1-5mm(≥90%)其中>5mm的颗粒比例不超过5%,<1mm的颗粒比例不超过5%。碳元素允许有-1%的分析偏差(即入厂检验C≥97%可以正常按误合流动、使用)。
- 产品验收方法: 交货时,需附合格证、质保书等技术资料。具体送货数量以买方仓库检斤数量为准。按照不合格品管理规定,若主要元素经我公司检验不合格的,让步接收及商务处理 :96%≤C<97%,按基价的1.5倍扣款; 0.80%<S≤0.90%,以S=0.8%为基准,每上升0.01%,合同价格下降0.5%; 0.5%<H2O≤0.8%,以H2O=0.5%为基准,每上升0.01%,合同价格下降0.1%;5%<粒度小于1mm的比例≤8%,以5%为基准,每上升1%,合同价格下降1%。 超出让步接收范围的商务处理: 94%≤C<96%,以C=97%为基准,超标部分按基准价的5倍扣款; 0.90%<S≤1.00%,以S=0.80%为基准,每上升0.01%,合同价格下降1%; 粒度大于5mm的比例>8%,以5%为基准,每上升1%,合同价格下降1%; 粒度小于1mm的比例>8%,以5%为基准,每上升1%,合同价格下降3%。 退货范围 C<94%,退货; S>1.00%,退货; 水分>0.8%,退货。如退货每吨扣罚100元,并由供应商自行拉回。卖方所供产品品质验收不合格的,退货或让步接收以买方判定为准。货到我方仓库后,我方有权利使用货物的三分之二,剩余的三分之一可以用来双方质量异议处理,处理结果,代表全批货物。
- 产品包装要求: 包装:吨袋包装,采用内塑料膜和外编织袋包装,小袋包装每袋10kg,费用卖方承担。包装袋要坚固耐用,包装袋上须注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等标识,包装袋不回收,确保途中不受损,若损坏卖方免费调换。另外包装袋上必须注明数字流水号,以发货批次为单位进行编号。例如一批500吨,按每吨1件就是500件,包装袋外面标识的序列号就是从1—500#。以车为单位,进行连续编号,如500吨装10车辆,1号车1—50#,2号车51-100#,以此类推。数字流水号必须要使用油漆喷印,字迹清晰、端正,严禁出现遗漏号、重复号、涂改号等情况。流水号要在包装袋上部1/3位置处标识2个(正对方向各一个),以便于卸货时检查、核对(对于桶装物资,允许使用纸质标签)。如因没有编号或编号不规范等情况,不能办理入库手续、影响卸货的,买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发货前将送货信息以传真方式传送至抚钢供应处。 保证编号清晰,并统一固定位置,必须使用喷涂,严禁手写 ,严禁涂改。对于因编号不清影响我公司取样、卸货效率,以及正常生产秩序的,我公司有进行相应处罚的权利。
- 运输方式: 投标单位送货至买方仓库,费用由投标单位负责。
- 产品交(提)货日期: 1、合同签订后按买方要求在2020年09月30日前分批均匀到货。在合同履行期内,买方提前通知卖方发货,卖方应备有库存、及时组织发货,并将发货情况传真或微信形式传递给买方,因卖方原因不能按照买方要求发货而影响生产的,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 货款结算方法: 1、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含材料费、制作费、运输费、包装费及13%增值税税金等其它所有费用,并开具全额13%增值税发票,一票结算,如开票时遇国家增值税税率调整政策,则含税价格也做相应调整。 2、货到验收合格,结算一个月内付款(六个月军工商票,买方不贴息)
- 违约责任 ①为保证合同履行,卖方同意交纳合同额的2%作为履约保证金,否则,卖方同意货款的2%作为履约保证金。②在履行过程中经抚钢检验发现以次充好、以少充多、弄虚作假等行为,扣减本批次货值50%作为补偿。③卖方须严格按合同交货数量交货(合同数量基数±5%)。在合同执行期间遇市场价格上涨或不变时,如卖方执行数量未达合同数量下限,以合同数量基数为标准(不考虑±5% 情况),对不足基数数量仍按本合同价格执行,并按“违约责任第4款”处理;如卖方执行数量超出合同数量上限,超出部分仍按本合同价格执行。在合同执行期间遇市场价格下跌时,如卖方执行数量超出合同数量上限,合同数量基数(不考虑±5%情况)按本合同价格结算,对超出基数数量按交货时市场价格结算;卖方执行数量不足合同数量下限的,按“违约责任第4款”处理。④如因卖方原因不能按期交货的,买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对未完成部分的合同量,如买方同意需继续履行的,如市场价格下跌,按交货期市场价格履行,如市场价格上涨或不变,按本合同价格履行;如无法确定价格变动情况的,交货价格按照本合同价格下降3%。并对延期交货部分作如下处理:在延期3天内交货不作处罚;延期 4~15天(含15天),根据实际延期天数,按延期交货部分合同金额0.5‰/天收取违约金;延期16~30天(含30天),根据实际延期天数,按延期交货部分合同金额1‰/天收取违约金;卖方超过合同期限30天以上(不含30天)仍未补足合同数量基数的,买方终止合同,并以合同数量基数(不考虑±5%情况)为标准,卖方将自愿承担未交部分违约金,买方有权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计算违约金:第一,卖方给予买方未交货值的5%作为违约金赔偿。第二,若市场价格上涨,卖方给予买方合同价差损失赔偿作为违约金赔偿,合同价差损失=卖方未执行合同总量×单价价差(单价价差为下个合同期限采购均价与本合同价格之间的差价)。⑤运输工具要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如由于防护措施不当造成货物积水及损失,由卖方承担。⑥如由于卖方原因不履行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影响生产造成损失的,由卖方补偿损失。
- 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所供的产品必须是具有生产、制造该产品资质单位所生产的合格品。 2、投标单位之间进行串标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投标单位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并永久取消供货资格。 3、各投标单位进行邮箱或招标平台投标时,请认真查看附件技术协议、技术要求和图纸后再报价,一旦报价,即表明贵单位确认了该标书所有条款及附件所有内容; 4、本次招标需交纳投标金额2%作为投标保证金,不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没有投标资格;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待招标结束后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结束无异议后退还(不计利息);投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后即为中标单位,如中标单位不按东北特钢合同版本签订合同(合同版本如有需求,另行提供)或不按合同要求供货,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东北特钢经济损失,并视情况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电汇至以下帐户。并将银行回执或电子银行汇款截屏打印盖章扫描后发邮件至dtcgglzxhj@163.com 投标保证金请电汇至: 单位名称: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公司 账 号:293460279385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大连人民路支行 地 址:大连市金州区登沙河临港工业区河滨南路18号 附加信息及用途:投标保证金。 在东北特殊钢集团或各基地公司的账面有应收账款的投标人,可出具“证明”以相当金额冲抵作为投标保证金。并把此证明随投标文件一同发送至dtcgglzxhj@163.com 证明 贵公司东北特钢集团尚签我公司货款______元,本次______招标,我公司愿把其中的________元作为本次投标的投标保证金。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 盖公章处: 时间: 5、供方确保所制作或供货的产品没有侵犯任何厂家或个人的知识产权,否则由此导致需方的相关经济损失由供方负全责。 6、供方应认真查看技术协议、标书的所有内容,确保所承揽的项目具备相应的资质。即便需方邀请了供方参与投标或议价,但若供方不具备相应资质,供方应主动提出并放弃该项目,否则由此造成的相关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供方承担。 7、本次招标将收取标书费200元,标书费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电汇至以下帐户。并将银行回执或电子银行汇款截屏打印盖章扫描后发邮件至cgglzxbj@126.com 标书费请电汇至: 单位名称: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公司 账 号:293460279385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大连人民路支行 地 址:大连市金州区登沙河临港工业区河滨南路18号 报价方式:东北特钢集团线上招标。 投标邮箱: 联系人:孙元伟 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公司: 我公司(厂)自愿参加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纯碳粉供货投标, 招标书及其他附件上条款均已确认,若中标,严格按上述条款执行。 投标单位(盖章): 联系人: 负责人: 电话: 传真:***



询价单起始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2020-06-17 10:23:00 报价截止时间: 2020-06-17 14:10:00

报价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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