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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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16 |
招标业主: |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 区: | 绍兴市 |
内 容: | 新版电子交易平台项目 新三江排涝(梅南**侧区块水利及环境提升)-**路以东片区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三江排涝(梅南**侧区块水利及环境提升)-**路以东片区(项目名称),已由******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关键词: | 设计 路 |
新三江排涝(梅南路南侧区块水利及环境提升)-官渡路以东片区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三江排涝(梅南路南侧区块水利及环境提升)-官渡路以东片区(项目名称),已由绍兴市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019-330692-76-02-826060(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绍兴市镜湖。
2.2 建设规模:绿化景观(含清淤、河坎及围堰、景观桥梁、景观建筑,地下停车场等),用地面积约190000㎡,建安费约33680万元。
2.3招标控制价:设计费约人民币629万元。
2.4招标范围:完成新三江排涝(梅南路南侧区块水利及环境提升)-官渡路以东片区的深化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包括概算编制、概算调整、工程经济分析、工程概算等)、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包括并不限于的勘察、后期现场服务、绿化种植、硬质铺装地面、地面景观建筑(包括精装修)、地下停车场、水面景观、景观桥梁、步行系统及景观亮化、弱电智能化、配套管线、效果图(总平面图、总鸟瞰图、环境布置图、交通分析图)等内容;(其中7-3号地块、中心区5号地块、中心区8号地块b、中心区8号地块c沿河区域及周边水域只设计到方案阶段)。以及工程报批配合、施工配合、验收配合等报批和工程实施期间的其他相关服务。涉及专项设计内容,根据国家规定由中标方委托其他专业单位,费用不再增加。
2.5工程类别: / 。
2.6计划工期:设计总周期约为90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从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方案设计;设计方案确定后2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包括工程经济分析、工程概算)并通过评审;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45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具体根据甲方要求和工程进度提交。不包括招标人对方案、施工图交流、审查、评审的时间。(根据任务实际情况招标人有权作出相应调整)。
2.7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标准。
2.8标段划分: / 。
2.9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如下之一: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设计(桥梁、道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接并完成过一个单个设计合同内项目总用地面积9.5万平方米及以上或项目建安估算价1.6亿元及以上的风景园林类项目设计业绩【设计范围需包含施工图设计】。须同时提供如下业绩证明材料:设计合同(时间、用地面积及建安造价均以合同为准,允许非完整合同复印件,但须包含封面,签署页,项目性质规模)、图审合格书(如图审合格书未能提供的,则需提供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所在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第三方证明材料)。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风景园林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
3.2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 。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2020年度登记资格并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登记的,需在投标报名前办妥临时登记资格。(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双方均需满足)。
3.3.2省外企业须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通过(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3.3.3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3.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工程(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交易员于2020年06月18日至2020年06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p.ggb.sx.gov.cn:6081/TPBidder/)网上报名,并同时缴纳投标保证金,在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万元,投标保证金在报名截止前获取招标文件时缴纳,必须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包括现金)。
保证金缴入账户: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账号:6224861565791170319;
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号:3110810043373762894;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6.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6.3中标方式:详见评标办法、定标办法。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07月16日09:30时,地点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指定开标室。
6.5本项目对未中标单位的补偿约定:本项目对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前五名方案设计单位(团队),招标人将给予不同程度的经济补偿,以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得分为准:排名第一给予20万元(人民币)补偿,排名第二给予18万元(人民币)补偿,排名第三给予16万元(人民币)补偿,排名第四给予14万元(人民币)补偿,排名第五给予12万元(人民币)补偿,其他名次不予补偿(中标单位的设计补偿金包含在设计费中,不再另行支付)。所有补偿费用均由招标人承担。所有投标人的设计方案和知识产权等归招标人所有,并无偿提供相应电子文档,招标人有权免费借鉴其方案相关设计,补偿费在公示结束,提供相应电子稿给招标人30天内支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15号 地 址:***
联系人: 张 轶 强 联 系 人***
电 话: 0575-89185726 电 话: 0575-88678182、13857550115
招 标 人(盖章):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盖章):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