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17 |
---|---|
地 区: | 浙江省 |
一、采购人名称:中共湖州市南浔区委宣传部
二、采购项目名称:关于《新华每日电讯》宣传活动承接单位采购
三、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四、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 (万元/年) |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备注 |
1 |
《新华每日电讯》宣传活动承接单位采购 |
项 |
1 |
100 |
报眼13次,公众号新媒体尾图广告5次,整版(彩色)1次或是根据实际需求更改为半版(彩色)2次 |
1年 |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六、申请理由:
一、南浔区委宣传部申请单一来源单位是北京新华每日广告公司。该公司是新华通讯社下属国有企业(新华通讯社是中国国家通讯社,法定新闻监管机构,同时也是世界性现代通讯社,是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
二、《新华每日电讯》是由新华通讯社主办的时政类日报,创刊于1993年,发行量连续多年稳定在160万份,在国内权威媒体中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美誉度。《新华每日电讯》的日常业务活动、如品牌宣传、形象宣传均由北京新华每日广告公司承担。
三、根据今年南浔区委区政府形象重点宣传的实施要求,要尽快完成相关宣传南浔的政治任务,故时间紧迫、意义重大,须尽快实施。
七、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北京新华每日广告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八、论证专业人员信息:
序号 |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1 |
邓炳昌 |
湖州市公安局 |
|
2 |
林芳芳 |
湖州市第一医院 |
|
3 |
余绳宁 |
湖州市执法局 |
九、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十、其它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中共湖州市南浔区委宣传部 联系人***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