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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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滁州市 |
内 容: | **凯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的委托,现对**循环经济产业园园区“三横一纵”路面提升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本项目只接受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的企业参与谈判。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循环经济产业园园区“三横一纵”路面提升工程 *、项目编号:czcg*** |
安徽凯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安徽凤阳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的委托,现对凤阳循环经济产业园园区“三横一纵”路面提升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本项目只接受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的企业参与谈判。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凤阳循环经济产业园园区“三横一纵”路面提升工程
2、项目编号:czcg202006-224
3、项目单位:安徽凤阳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预算:约399万元
6、标段(包别)划分:一个标段
7、数量: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8、项目基本概况:本工程主要道路包括腾飞大道、怡园路、熙园路、景园路及创业路改造。路面加铺层为:3cm厚AC-13C密级配细粒式沥青混凝土(SBS改性)+4cmAC-20C密级配中粒式沥青混凝土,具体详见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相关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4、本项目仅接受被推荐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办法
1、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6月 17日17时至2020年6月 22日15时 00分(注:不少于3个工作日)
2、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售后不退,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凤阳分中心[凤阳县新城区融媒体中心西附楼(中都大道与长秋路交叉口西北侧)]第三开标室递交谈判响应文件。
备注:【供应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谈判登记(供应商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和指定开标室,主动向收件人申请谈判登记),逾期登记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不接收供应商参与谈判】
3、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可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网站下载谈判文件。本项目只接受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的企业参与谈判。
四、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 2020年 6月 22 日 15 时 00 分
2、谈判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凤阳分中心[凤阳县新城区融媒体中心西附楼(中都大道与长秋路交叉口西北侧)]第三开标室。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谈判时间
地 点:同谈判地点
六、联系方法***
(一)项目单位:安徽凤阳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凯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七、谈判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
(一)谈判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柒万伍仟元(75000元);
(二)谈判保证金的形式: ?银行转账 ?保函。
1.银行转账账户如下:
保证金须谈判截止时间前交纳完毕;谈判保证金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下列账户之一,谈判保证金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1)户 名: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 号:181231058150
(2)户 名: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 号: 1313072138000212560
(3)户 名: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县支行
账 号: 122300010400142010000000053
(4)户名: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账号: 34001737508053004951-3212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凤阳循环经济产业园园区“三横一纵”路面提升工程竞争性谈判保证金”。(可简写)
注:各供应商请严格按照采购公告载明的银行、账户汇入谈判保证金,否则在谈判时将无法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导致谈判响应文件被拒绝!
2、谈判保证金采用保函的,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到谈判响应文件中,原件携带至谈判现场,随谈判响应文件一起递交给代理机构。
八、其他重要说明
1、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库中已注册并且审核通的过企业报名,未入库的供应商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办理注册登记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南>我是投标人>诚信库申请栏目>“关于企业注册申报诚信库的一次性告知书”)查询。网址: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infodetail/?infoid=55c0568a-820a-4e86-809e-0ee8186a80f1&categoryNum=004001001。联系电话***
2、企业报名程序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办事指南>我是供应商>投标报名栏目>“企业报名、下载文件及项目网上提问操作手册”。网址: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infodetail/?infoid=d659ce8d-a179-412f-b1c5-772eb8bed33f&categoryNum=004001002;
3、谈判时查询谈判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及造价软件加密锁号。若存在谈判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或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信息与其他供应商雷同的,投标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进行信用信息披露,行政监管部门将依据线索依法查处;供应商MAC地址一致,投标无效。
4、供应商必须报名并下载交易文件,否则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5、供应商被县级(含)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综合监督管理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开标日在处罚期限内的,一律限制进滁交易资格,不得参加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活动,若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6、凡供应商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出现违法违规、破坏市场秩序等不良行为且被监管部门处罚的,一律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相关网站曝光;
7、供应商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其他扰乱秩序等行为被滁州市公管局披露信用信息的,采购人不接受其在披露期内的谈判响应文件;
8、供应商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一律限制进滁交易资格,不得参加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活动,若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9、信用查询:
9.1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的范围和查询渠道
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对存在下列严重失信行为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实施联合惩戒,禁止参与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9.1.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
9.1.2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9.1.3 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9.1.4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查询以下失信行为:
①被滁州市县公管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②被滁州市县公管部门记信用信息记录仍在披露期的。
9.1.5 由竞争主体进行承诺,不进行现场网上信用查询的失信行为:
①近三年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单位和个人;
②被滁州市各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9.2在开评标活动中的查询程序
9.2.1 实行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的项目,由项目单位(代理机构)对入围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
9.2.2 不实行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的项目,由项目单位(代理机构)对评审最终排序前3名(含)的预成交候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
9.2.3项目单位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当做好信用查询结果截图和记录留存。
9.3 相关要求
9.3.1 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竞争主体根据上述范围查询的内容进行自查,出具《供应商诚信承诺书》并注明承诺日期。
经核查,竞争主体在承诺日期之前(没有承诺日期的以资格审查日或谈判日之前)有上述失信行为进行虚假承诺的,将视作不诚信行为,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谈判小组及代理机构应当及时报告公共资源监管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9.3.2 “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判定依据为各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联合惩戒文件中规定的行为。
9.3.3 资格预审的项目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查询为准;资格后审的项目以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查询为准。
10、若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1、供应商的不良行为、失信行为及行政处罚等效力不因企业名称的变更而改变;
12、成交候选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的,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被记不良信息记录。
13、若存在不予退还供应商谈判保证金的情形,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予以收缴。
九、公告发布媒体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