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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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01 |
地 区: | 湖北省 |
内 容: | 竞争性磋商公告 依据***大**风景名胜区财政局随洪财采计[****]*号计划下达函的要求,**正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随*长岗镇中心学校的委托,拟就其长岗镇中心学校食堂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 采购项目名称:长岗镇中心学校食堂改造项目。 二、 项 |
关键词: | 学校 |
依据随州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财政局随洪财采计[2020]5号计划下达函的要求,随州正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随县长岗镇中心学校的委托,拟就其长岗镇中心学校食堂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 采购项目名称:长岗镇中心学校食堂改造项目。
二、 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内容:范围详见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2、采购项目编号:ZCCS20200616
3、最高限价:68万元
4、计划工期:25天
5、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三、 供应商条件:
1、磋商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公司法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
2、磋商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人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人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磋商;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二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若有或应有按最近的年份提供);
4、投标申请人近三年以来无违法、无围标串标不良记录,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无重大经济纠纷,无经查实的在招投标中弄虚作假行为(投标申请人须自行在申请文件中承诺);
5、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本项目投标评审前,若投标人在以上名单中的,其投标作无效处理;
6、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前附表要求。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四、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06月18日至2020年06月24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随州正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随州市清河路二桥头星河名都A-1栋3单元201室)。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磋商文件不采取邮购方式出售。
五、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07月01日15:00时,地点:随州正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随州市清河路二桥头星河名都A-1栋3单元201室)。
2、递交人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经验证后接受,否则,将导致其投标申请被拒绝。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法定代表人或拟派的项目经理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条件所需内容原件及下列证件原件(原件查验后退还):①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持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委托书上附法人身份证和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必须打印,附联系方式,QQ邮箱等;②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拟派项目经理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有工程类职称证书、身份证,五大员身份证,岗位证书,项目班子有效的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的社保的明细证明资料;法人代表不得兼任项目经理或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七、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其他相关内容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有关费用,并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评标费,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这项费用。
十、信息发布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及有关信息在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十一、联系人***
采购人:随县长岗镇中心学校
联系人:华校长 联系电话***
地址:***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随州正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地址:***
随州正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