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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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6.30 |
招标代理: |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地 区: | 苏州市 |
内 容: | ***生态环境局关于委托第三方对机动车排放尾气进行路检磋商采购公告 【发稿时间:****-**-**】 受***生态环境局之委托,****************对其需采购的委托第三方对机动车排放尾气进行路检项目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磋商。 一、采购编号:SZ |
关键词: | 机动车 路 |
受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之委托,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其需采购的委托第三方对机动车排放尾气进行路检项目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磋商。
一、采购编号:SZCJ2020-C-038号
二、采购内容:委托第三方对机动车排放尾气进行路检
三、简要说明:
疫情防控期间必须要进行采购的理由: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和2018年9月印发的《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8〕122号)的部署要求,各地需积极开展联合路检路查工作,对机动车超标排放行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根据年度工作计划,采购单位拟对机动车排放尾气进行路检工作委托第三方实施。本项目服务已滞后于原计划,故需在疫情期间正常开展此项目的采购活动,确保项目按时顺利完成。请各磋商响应单位做好疫情防护工作。
(一)检测范围及内容
检测范围:苏州大市范围内,具体检测区域及路段根据采购方要求。
检测项目: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
检测次数:100次(预估),具体根据采购单位要求。
(二)服务期限:一年,具体合同中约定。
(三)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
四、磋商响应单位资格条件要求:
(一)合格磋商供应商一般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合格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财务审计报告或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务登记证(如有)和最近期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最近期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对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
五、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信息:
1、申领CA证书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登录”―“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供应商”。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登录”―“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供应商”。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3、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1)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2)CA办理及咨询:0512-81876166
(3)交易系统维护:
客服qq:805640413,442456465,864274166
咨询电话:***
4、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6月24日
5、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报名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自行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会自动提供本项目采购文件以供供应商下载,供应商报名成功的日期即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按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六、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一)现场解密
1、报名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并同时递交报名确认单、投标保证金、身份证等资料。所需递交的资料详见具体项目的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
2、开标时间截止前15分钟,系统经代理公司确认可自动解密全部报名供应商。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供应商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
3、响应文件必须在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并交与接收人。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二)响应文件的递交
1、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6月30日13:00(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6月30日13:30(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苏州市莲升路苏州城市生活广场西楼5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接收人: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三)疫情期间投标特别说明:
为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各磋商响应单位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时配合防疫工作人员核对苏城码、接受量体温等检查工作,请各磋商响应单位预留接受防疫检查时间,不至于影响本项目的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七、磋商有关信息:
1、磋商时间:2020年6月30日13:30(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苏州市莲升路苏州城市生活广场西楼5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其他说明:
1、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
(1)询问:可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网上报名”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政府采购执行交易平台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
(2)质疑: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需同时提供网上报名确认单及质疑单位符合本项目合格磋商响应单位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质疑除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就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与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供应商质疑办法具体详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信息如下: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汪蔚婷 朱晓芹 联系电话***
提交方式:书面形式原件(邮寄或当面递交)
磋商响应单位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磋商响应单位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九、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电话/传真:***
联系人***
采购单位: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地址***
联系人:张翔 联系电话***
十、公告期:本采购文件公告期为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本公告有关信息将同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等政府采购指定的相关媒体上发布,敬请留意!
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电话:***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