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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测试研究院综合实验楼电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06.17 标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标 电梯招标 
加入日期:2020.06.17
截止日期:2020.07.08
地 区:新疆维
内 容:一、招标项目编号:NO.****(XY)***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维吾尔自治区测试研究院综合实验楼电梯采购项目*******台电梯的采购及安装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
关键词: 电梯
 
招标公告正文

一、招标项目编号:NO.2020(XY)150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测试研究院综合实验楼电梯采购项目 1 250000 电梯的采购及安装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电梯制造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及以上证书及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级及以上证书(或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经销商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级及以上证书;提供生产厂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

(2)凡拟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采购活动;投标人近三年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公诉纪录(自行承诺);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查询时间必须在公告期内)。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2020-06-18至2020-06-24

上午:10:30-13:30

下午:15:30-19:0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3.标书售价(元):200

凡符合本次招标资格要求且有意向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资料至本项目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以上所要求的资料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原件备查。

六、 投标截止时间:2020-07-08 11:00:00

七、 投标地址:***

八、 开标时间:2020-07-08 11:00:00

九、 开标地址:***

十、 投标保证金:

序号 标项名称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开户银行 收款账号 交付方式 备注
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测试研究院综合实验楼电梯采购项目保证金 5000 中国农业银行昆仑路支行 30006401040010286 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式 新疆新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第一分公司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3、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新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2、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析测试研究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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