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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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山西省 |
内 容: | 备注:注意签发后正文丢失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九院沙河3号地块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项目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太原市龙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中铁城建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九院沙河3号地块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项目 。本项目所需的 砂浆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7号令)
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 项目概况:本工程包含2栋33层板式高层住宅楼,地下车库、换热站、配套设施及商业。无幼儿园,有养老所。总用地面积1.40万m2,净用地面积1.01万m2,总建筑面积5.64万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88万m2(住宅建筑面积4.63万m2,配套设施建筑面积0.20万m2,换热站建筑面积0.05万m2),地下建筑面积0.76万m2。商业2层,建筑面积约1500m2。
3.2 招标内容:砂浆,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3.3 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4.2 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4.4 投标人不得是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监理单位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或其它利益相关人。
4.5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或《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不宜合作供应商名单》。
5.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5.1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5.2 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6月 17日至 2020 年 6 月 20 日,每日 上午 8:00 至 下午18:00 (北京时间,下同),在九院沙河3号地块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项目物资部 持以下资料(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①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见附表2);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营业执照(未三证合一还将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2 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7.1 递交时间: 2020 年 6 月 22 日 8时0分至10时 0 分。
7.2 递交地点: 九院沙河3号地块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项目部设备物资部 。
7.3 投标截止时间: 2020 年 6 月 22日 10 时 0 分。
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当面递交给招标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4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5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招标网(http:///)与铁建商城(https://www.crccmall.com)公开发布。
9.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城建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九院沙河3号地块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项目项目部设备物资部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监督电话:***
2020 年 6 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