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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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为安宁市人民政府县街街道办事处提升改造集镇基础设施EPC总承包工程项目,由安发改投资[2020]19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宁市人民政府县街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昆明诺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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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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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招标内容:集镇梨河路 (1000m)和三泊路(900m)换填处理局部损坏路基及软基部分,铺设沥青混凝土面层,新增盲道、缘石坡等无障碍设施,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标线,规范设置停车泊位及非机动车位;修复处理人行道原损坏混凝土、铺装路面;修整更换人行道两侧部分乔木,集镇广场基础设施修缮,绿化补植;安装整体式不锈钢垃圾收集分类棚;更换集镇果皮箱;改造集镇路灯及线路,安装70盏;修复小公园道路,安装路灯,设置果皮箱15个,休息椅15套及公园亮化建设。
2.2 招标范围:(1)工程设计工作内容包括:a.方案设计;b.初步设计深化;c.概算编制;d.施工图设计及设计过程中有关报批、审批手续及施工过程、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 e完成环评、水保等前期所需要求服务;完成设计报审的所有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供竣工图等相关服务; (2)工程施工部分:完成本项目所有工程项目直至竣工验收,并最终通过上级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2.3 总投资:985.9万元
招标规模:600万元
2.4 资金来源:市财政筹措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 项目实施地点:安宁市
2.6 计划开工时间:2020-07-28
计划竣工时间:2020-09-28
2.7 标段1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其他:2.6计划工期:60日历天(具体日期以招标人计划时间为准的);
2.7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并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提出的要求;保证设计成果文件通过审查报批竣工验收合格;(2)施工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满足招标人使用需求,达到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保证通过地方部门及上级的检查验收;
2.8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2.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最多不超过2家,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中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6)多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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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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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4 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5 其他: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还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设计: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需具备风景园林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1)若为非联合体投标的,需满足以下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2017年1月1日-至今)具有1项及以上市政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应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2)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需同时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①设计类:投标人近年(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市政工程设计业绩,并提供类似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②施工类:投标人近年(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市政工程施工业绩,并提供类似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3.7经理资格:
(1)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
(2)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专业)并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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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06-17 13:48 至 2020-06-24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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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07-16 09:3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 其他(开标规定等):5.3其他: ①在线远程解密:本项目可采用网上远程开标(即投标人不用到现场开标),请投标人在开标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下载并阅读《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远程网上开标的通知》及《在线远程解密及网上开标操作流程一投标人》,若因投标人未仔细阅读以上文件导致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②现场开标:网上递交报价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报价文件解密,地点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安宁市大屯新区金晖路1号宁湖大厦3楼),逾期未到达指定地点解密报价文件,也未进行在线远程解密的,视为撤回报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③为响应《安公易〔2020〕3号-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内控实施方案 》及做好开评标期间疫情防护工作,开标时请投标人携带填写完整、盖章齐全的《疫情期间工作证明》及《开评标活动健康承诺书》入场。格式详见附件。。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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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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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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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名称:安宁市人民政府县街街道办事处 |
招标代理名称:昆明诺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 |
招标代理地址:*** |
招标联系人***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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