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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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08 |
地 区: | 泰州市 |
内 容: | **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名称)受***姜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采购人名称)委托,就**区污水处理自动化升级改造及智慧运营管控系统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投标。 一、采购项目简要信息: *、项目编号:JYTS-******* *、项目名称:**区污水处理自动化升级 |
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名称)受 泰州市姜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采购人名称)委托,就 姜堰区污水处理自动化升级改造及智慧运营管控系统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投标。
一、采购项目简要信息:
1、项目编号:JYTS-2020015
2、项目名称:姜堰区污水处理自动化升级改造及智慧运营管控系统项目
3、项目预算:550万元
4、采购需求: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以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包含智能水务系统开发或自动化控制系统技术服务经营范围。
(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接受/不接受);
三、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姜堰站(http://zwfw.taizhou.gov.cn/ggzy/jy)随同本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可自行免费下载。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姜堰站”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壹拾万 元整(¥100000.00)。
账户名称: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姜堰分公司
账 号:3212840381010000108924
开户行名称:江苏姜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保证金缴纳形式:保证金应当以银行电汇或网上银行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出,一次性足额支付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评审结束后,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退回,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应当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由代理机构按照程序退还。
六、现场踏勘:供应商自行踏勘。(请各供应商对项目现场和安装环境进行自主踏勘,未现场踏勘和未提出疑义的投标人将被视为已踏勘,认同采购项目要求的内容,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七、投标确认函提交方式和时间:
投标人须于 2020年6月24日17:00时 前,将投标确认函以传真(传真号码: / )或电子邮件***
本代理机构有权拒绝传真和邮件以外的其他方式。
本代理机构将在确认函提交截止时间,安排专人统一受理(联系电话***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7月8日9:00 ,逾期送达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拒绝接收。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 二 室。
3、投标文件接受方式为书面形式当面送达,其他如邮寄、电报、传真、电子邮件***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7月8日9:00 ,泰州市姜堰区上海路88号(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 二 室)。
十、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泰州市姜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姜堰区人民中路109号 ,联系人: 黄先生 ,电话:***
2、委托代理机构: 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姜堰区中天御苑16-103室,联系人:杨先生,电话:***
3、本项目监管主体为采购人,本发包文件解释权属采购人。
十一、其他:
本项目为采购人自愿采购项目,如有异议由采购人负责处理答复;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的,可申请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进行裁决。裁决只进行一次,采购人和供应商必须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
供应商投标(响应)时应当对上述内容作出承诺,不作出承诺的,其投标(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采购人:泰州市姜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6月17日
附:投标确认函格式如下:
JYTS- 项目投标确认函
(采购单位名称):
我单位已下载了贵单位JYTS- (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经我单位研究,决定准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我公司本项目联系人: ,手机: ,传真:***
公司名称: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备注:
1、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投标确认函中的有关内容和信息,如因投标确认函中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采购人有权拒绝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确认函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已提交确认函的供应商,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投标,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作出不利于投标供应商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