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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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08 |
招标代理: |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区: | 深圳市 |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以下简称“业主”)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对2020年度客运三分公司低压配电和照明系统备品备件采购项目(第5包:施耐德备件)选取供应商,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采购变频器温度感应器、 变频器控制单元、变频器主回路散热风扇、变频器内部风扇 、
变频器电流互感器 、变频器滤波板等29项物资及质保等相关服务。
2020年度客运三分公司低压配电和照明系统备品备件。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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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第5包:施耐德备件 |
30.41 |
预计合同签订后180天之内完成供货。
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报价文件:单个项目包整包比价,在满足资信技术要求的情况下,业主与报价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以谈判后最终报价最低中选为原则。
A. 报价人必须是国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为一般纳税人。
B. 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或与深圳地铁自2017年以来有过诉讼、仲裁史,其诉讼请求、仲裁申请没有被法院、仲裁庭支持;或正与深圳地铁进行诉讼、仲裁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C.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母、子公司只允许一家公司参与报价;同一法人代表,只接受一家投标。
[注]:1、报价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报价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其他]:在招投标(采购)活动(包括在深圳地铁项目)中因串通投标(报价)被暂停投标(报价)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报价)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报价申请人不被接受。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将不被接受。
领取采购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领取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如领取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客运三分公司综合管理部物资后勤室(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深惠路六约段地铁三号线运营综合楼814室)。
2020年6月17日至6 月24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20年7 月 8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客运三分公司综合管理部物资后勤室(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深惠路六约段地铁三号线运营综合楼814室)。
请尽量提前送达,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本项目第5包需缴纳报价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元)。汇款时应写明:2020年度客运三分公司低压配电和照明系统备品备件采购项目(第5包)报价保证金。报价保证金的形式、返还、没收规定详见第二部分报价须知第13项。
备注:如报价人在第一次报价时已缴纳第5包报价保证金,且未申请退还的,无需再次缴纳。
A. 取得采购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报价文件,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业主作书面说明,否则,业主将在今后拒绝该报价人参加业主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B. 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报价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C. 如报价人为中选候选人,被业主通知谈判时,参与谈判的报价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
D. 业主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E. 业主在签订合同之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接受或拒绝报价、宣布采购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报价人作出解释。
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查询: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六约段地铁三号线运营综合楼814室 综合管理部物资后勤室
传真:***
电话:0755-28809508 联系人***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仅代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部发布此公示,不对其内容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