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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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7.08 |
地 区: | 新疆维 |
内 容: | 一、 招标项目编号:NO****(ZLHC-ZB)*** 二、 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南、职高电锅炉设备采购及附属设施*********批详细技术参数见招标文件 预算同最高限价 四 |
关键词: | 锅炉 |
一、 招标项目编号:NO2020(ZLHC-ZB)044
二、 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额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南、职高电锅炉设备采购及附属设施 | 1 | 23000000 | 批 | 详细技术参数见招标文件 | 预算同最高限价 |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标项一:不允许联合体投标,(1)供应商具有合法经营范围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 B、为了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和实施本项目不接受经销商和代理商投标,投标供应商必须自身具有生产制造能力; C、提供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财务审计报告; D、投标人生产厂家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A级锅炉制造许可证、固定压力容器A2许可证、安装、改造、维修1级许可证及(GC)类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 E、提供近两年业绩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F、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制到投标文件中);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2020-06-17至2020-06-24 19:30:00
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3.标书售价(元):15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①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企业的资质证书原件(A级锅炉制造许可证、固定压力容器A2许可证、安装、改造、维修1级许可证及(GC)类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②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③近三个月缴纳税收证明及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在本公司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公司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并接受现场核查);④“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截图(共需“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个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截图;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上述证件原件(还需提供一套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交代理机构留存)
六、 投标截止时间:2020-07-08 11:00:00
七、 投标地址:***
八、 开标时间:2020-07-08 11:00:00
九、 开标地址:***
十、 投标保证金: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额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南、职高电锅炉设备采购及附属设施项目 | 200000.00 | 新疆塔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新街支行 | 828140012010100655257 | 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 | 按项目缴纳 |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文)。 2 《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 6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7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组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9 《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文)。
3、其他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智联合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额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额敏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