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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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6.29 |
招标代理: |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编制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信安三路*号敏捷广场四期C幢**楼****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年 ** 月 ** 日 ** 点 ** 分(**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 |
项目概况
广宁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编制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肇庆市端州区信安三路3号敏捷广场四期C幢11楼1128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06 月 29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223-202006-H60070-0012
项目名称:广宁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编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80,000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广宁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编制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采购编号:GZQS2001FC06008Z
2、采购内容:广宁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编制
3、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广宁县11个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
4、所报服务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性能技术指标的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报价人必须对所有内容进行整体报价,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5、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本公告期限,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广宁县11个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报价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单位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报价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以代理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磋商文件(现场报名);
5、供应商到现场报名并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年 06 月 16 日至 2020 年 06 月 23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肇庆市端州区信安三路3号敏捷广场四期C幢11楼1128室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元):20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年 06 月 29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15开标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0 年 06 月 29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15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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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宁县林业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附件
发布人: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