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16 |
---|---|
截止日期: | 2020.06.30 |
地 区: | 福建省 |
关键词: | 公路 路 |
安溪县Y064线龙涓乡宝都社尾至英坑公路改建工程(终点衔接段) 1标段投标邀请书
福建省万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港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众华益建工程有限公司、中建鹭港建设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溪县Y064线龙涓乡宝都社尾至英坑公路改建工程(终点衔接段)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溪县龙涓乡吉山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招标人为安溪县龙涓乡吉山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
2.2 项目的规模:工程造价400326元,具体以招标人发放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项目的计划工期: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 50个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工程施工共分为1个标段,根据工程性质分为_________个标段组;本次共招标1个标段,1个标段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施工标段 |
里程桩号 |
长度 (km) |
主要工程内容或工程量 |
施工 工期 |
1 |
/ |
/ |
具体以招标人发放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50日历天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1标段(组)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参照强制性资格条件附录1填写);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业绩条件(参照强制性资格条件附录3简要填写):/。
(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_________ 及以上资质(参照强制性资格条件附录1填写);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业绩条件(参照强制性资格条件附录3简要填写):/。
(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_________ 及以上资质(参照强制性资格条件附录1填写);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业绩条件(参照强制性资格条件附录3简要填写):/。
(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组投标,其中投标人每一投标段组通过随机确定可参投1个标段,但每个投标人在本项目只能中1个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中标候选人不得与同一标段已中标的监理单位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如本次招标同时含有施工、监理标,则定标顺序依次为施工、监理标)。
3.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9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法: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6月16日至2020年6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周日除外)到本工程招标代理处(地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5.2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北京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30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地点(安溪县龙涓乡人民政府会议室),逾期将不予接受。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原件(未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原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4 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备核验。若上述人员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按要求出具以上完整资料的,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
5.5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所提交的投标报价、业绩(若有)及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姓名、个人业绩(若有)和相关证书编号,以及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等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进行公示。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中标人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6月30日9时30分前。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8000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开标时将投标保证金用信封密封并在信封封面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后五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直接退还 。
8.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0年6月20日17时30分前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溪县龙涓乡吉山村民委员会
地 址:安溪县龙涓乡
邮 编:362400
联 系 人***
电 话:1350691060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B#605室
邮 编:362400
联 系 人***
电 话:18160908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