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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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6.28 |
招标业主: | 霞浦县第五小学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号教学综合楼桩基静载检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号教学综合楼桩基静载检测项目 项目编号:FZZB-****-** 项目联系方式: 项 |
关键词: | 综合楼 小学 教学 |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霞浦县第五小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霞浦县第五小学2号教学综合楼桩基静载检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霞浦县第五小学2号教学综合楼桩基静载检测项目
项目编号:FZZB-2020-0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霞浦县第五小学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数量 合同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简要技术指标1 霞浦县第五小学2号教学综合楼桩基静载检测项目 1项 220000 1、依据的规范和规程等,其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A、单位负责人授权书: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磋商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磋商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含单位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2.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6月28日 15: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6月16日 08:30 至 2020年06月2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宁德市东侨大道6号(九龙商城)4幢2层2-E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办理报名手续:购买磋商文件者可到本公司按照以下要求办理报名手续;也可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通知书第4条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开户行:工行宁德东侨支行;账号:1407700419008134636;开户名: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参加的采购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磋商文件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6月16日 08:30 至 2020年06月28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地址:***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6月28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宁德市东侨大道6号(九龙商城)4幢2层2-E
四、其它补充事宜:
1、磋商文件购买费账户、保证金账户、采购代理服务费专户:
开 户 名: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开 户 行:工行宁德东侨支行
账 号:1407700419008134636
2、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其他具体详见磋商文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