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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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6.18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原污水厂地块临时停车场扩建工程(资格后审) ***永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金庭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原污水厂地块临时停车场扩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原污水厂地块临时停车场扩建工程 二、预算: 壹拾万伍仟壹佰贰拾叁圆零叁分(¥:******. |
关键词: | 停车场 水厂 |
原污水厂地块临时停车场扩建工程(资格后审)
苏州市永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原污水厂地块临时停车场扩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原污水厂地块临时停车场扩建工程
二、预算: 壹拾万伍仟壹佰贰拾叁圆零叁分(¥:105123.03元)
三、计划开竣工日期:2020年6月21日-2020年7月10日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要求2020年度苏州市政府投资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市政公用工程-Ⅰ组;市政公用工程-Ⅱ组;市政公用工程-Ⅲ组 )。
(3)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4)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5)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无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的苏州市外建筑业企业需提供《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
(6)项目负责人***
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内容如仅为土建、水电施工而非施工总承包(土建、安装及各专业工程施工)的,其项目负责人***
2.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
3. 项目负责人***
(7)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需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近3个月社保证明。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关于明确建设工程招投标有关事项的通知》(吴住建[2018]183号文)中认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
(2)本年度及上一年度在金庭镇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
1、发生过亡人生产安全事故;
2、因工程质量问题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
3、因拖欠建筑工程工资发生上访、群体性事件的;
4、因工程款结算纠纷发生上访、群体性事件的;
5、恶意欠薪或讨薪被通报的;
6、因违法、违规被见着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三次(含)以上的;
7、因违法、违规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8、为按规定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被主管部门查实二次以上的;
(3)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4)本工程拒绝综合考评为C、D类企业参与投标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的招标文件、清单、预算等请在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现金300元,开标时缴纳,不予退还。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18日14:30递交至金庭镇文体中心二楼开标室,等待进行现场抽签、资审,抽签时授权委托人不到现场视作放弃;
2、开标时间:2020年6月18日14:30;地点同上
3、要求提供的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
七、备注
1、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的是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法(评标定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本工程招标预算价105123.03元,设定发包价下浮15%;此下浮率在竣工结算时不再调整,发包价为89354.58元。未按此价格报价的按废标处理。
2、投标文件的组成中,技术标标书无需编制,商务标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无需编制。
3、入围办法:投标单位如超过三家,全部入围;如少于三家的则重新公告。
4、缴纳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工程投标保证金贰仟元整(以总投资额的2%计算,以本票或汇票的形式缴纳,不接受本票或汇票以外的任何形式,不接受年度保证金凭证。)在开标时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交纳,同时提供该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视为资审不通过。
交纳账户:苏州市永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10202029000293308
开户银行:苏州工商银行道前支行
6、开标时需提供项目经理(建造师)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近一年)。
7、中标单位需到度假区招标办办理备案手续。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永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18914055105 传真:***
2、建设单位: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陆斐 联系电话***
九、公告期:2020年6月16日起至2020年6月18日
十、其它:
1、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递交投标文件当天投标单位只能委托代理人到开标现场,委托代理人必须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主动出示苏城码,配合代理单位工作人员依次进行体温检测。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2、请各投标单位事先下载并填写度假区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临时调整方案中的《人员信息登记表》,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开标时提供,否则按资审不合格处理。